問題詳情
22. 班級內有疑似身心障礙學生,且影響教學之進行,級任教師與心評教師都認為該疑似生應接受鑑定與安置,但該生之監護人不同意進行鑑定安置程序時,依法學校應如何處置?
(A)通報主管機關
(B)尊重監護人或法定代理人之決定
(C)召開校務會議,必要時勒令休學
(D)提報學校家長委員會議決。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874783
統計:A(503),B(33),C(0),D(2),E(0)
用户評論
【董妃】評論
*特殊教育法 第 17條幼兒園及各級學校應主動或依申請發掘具特殊教育需求之學生,經監護人或法定代理人同意者,依前條規定鑑定後予以安置,並提供特殊教育及相關服務措施。各主管機關應每年重新評估前項安置之適當性。監護人或法定代理人不同意進行鑑定安置程序時,幼兒園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應通報主管機關。主管機關為保障身心障礙學生權益,必要時得要求監護人或法定代理人配合鑑定後安置及特殊教育相關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