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3. 立法委員於下列何種場所所發表之言論,應受言論免責權之保障?
(A)選舉政見會
(B)立法院內黨團協商
(C)電視台談話性節目
(D)法院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非常簡單0.920984
統計:A(26),B(2471),C(41),D(87),E(0)
用户評論
【見鬼了】評論
憲法第73條(言論免責權)立法委員在院內所為之言論及表決,對院外不負責任。→(B)立法院內黨團協商 黨團協商是在二讀會前進行協商,以提升議事效率。
【李小屁】評論
法院跟立法院 應該是不同的所以院內是指在立法院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