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3. 以廣告聲明對於完成一定行為之人給與報酬者,行為人若不知有廣告而完成廣告所定行為,有無報酬請求權?
(A)無報酬請求權
(B)有報酬請求權
(C)民法未明文規定
(D)依廣告內容決定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810345
統計:A(7),B(235),C(3),D(8),E(0)

用户評論

我一定會上榜!(閉關中)】評論

民法第164條(懸賞廣告之效力)以廣告聲明對完成一定行為之人給與報酬者,為懸賞廣告。廣告人對於完成該行為之人,負給付報酬之義務。數人先後分別完成前項行為時,由最先完成該行為之人,取得報酬請求權;數人共同或同時分別完成行為時,由行為人共同取得報酬請求權。前項情形,廣告人善意給付報酬於最先通知之人時,其給付報酬之義務,即為消滅。前三項規定,於不知有廣告而完成廣告所定行為之人,準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