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nis Jang】評論
法源的分類:. l 直接法源: 憲法、 法律...成文法間接法源 : 不成文法
【Arron Hawk】評論
法、律、條例、通則選錯誤自治法規為間接法源X法規命令為直接法源O一.直接法源:即指由特定機關依特定程序所制定,具備法條形式,直接組成法律的資料,發生法律效力者,又稱「成文法法源」,包括:憲法、法律、命令、自治法規、條約、創制法與複決法。二.間接法源:即經國家之承認,始發生效力的法源,又稱「不成文法源」,包括:習慣法、判例、法理、學說、解釋、外國法等。
【考人】評論
條例是什麼??
【龍共君】評論
中標法第2條:法律得定名為法、律、條例或通則。條例是法律的名稱之一,例如: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