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Wen Ching Che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刑法第18條: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人之行為,得減輕其刑
【用戶】徐可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A)未滿14歲人之行為,不罰B)14歲以上未滿18歲人之行為,「得」減輕其刑
【用戶】sufu10
【年級】國一上
【評論內容】應:無論犯什麼罪都要減輕,就算殺人也要減輕得:視情況減輕刑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