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4 政府存在的理由之一是提供公共財,試問下列何者可視為「純公共財」(pure public goods)?
(A)公園
(B)國防
(C)公海魚類
(D)電力服務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03532
統計:A(616),B(2271),C(291),D(50),E(0)

用户評論

【用戶】Angela Huang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如果分類不清楚的話,再提供宋文老師的筆記判斷方法S

【用戶】歐巴斯基-109年已放棄國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北志105年高考班宋文老師好像沒講過這個?可能時間不夠吧

【用戶】Ain't no suns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今年宋文老師好像沒提到這..

【用戶】Hui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公共財(public goods)可排他性非排他性獨享(敵對)私有財:電力服務  準私有財:公海魚類、公園(任何人皆能使用,但會影響到他人使用的數量(魚、空間))共享(非敵對)       準公共財:高速公路(能上去的人有限,但上去的人不會搶你的資源)       純公共財(pure public goods):國防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