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0 下列有關遷出登記之敘述何者錯誤?
(A)在國內就學者得不為遷出登記
(B)入矯正機關收容者應為遷出登記
(C)因公派駐境外之人員及其眷屬出境2年以上者得不為遷出登記
(D)隨我國籍遠洋漁船出海作業出境2 年以上者得不為遷出登記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非常簡單0.929078
統計:A(1),B(131),C(4),D(5),E(0)

用户評論

【用戶】Gary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戶籍法 第 16 條 遷出原鄉(鎮、市、區)三個月以上,應為遷出登記。但法律另有規定、 因服兵役、國內就學、入矯正機關收容、入住長期照顧機構或其他類似場 所者,得不為遷出登記。 全戶遷徙時,經警察機關編列案號之失蹤人口、矯正機關收容人或出境未 滿二年者,應隨同為遷徙登記。 出境二年以上,應為遷出登記。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適用之: 一、因公派駐境外之人員及其眷屬。 二、隨我國籍遠洋漁船出海作業。 我國國民出境後,未持我國護照或入國證明文件入境者,其入境之期間, 仍列入出境二年應為遷出登記期間之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