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四、被告甲經第一審以販 罪名判決有罪,甲認為第一審量刑過重,遂提起第二審上訴。但檢察官另以審判不可分之部分,指摘第一審未及審判為由,為甲之不利益提起第二審上訴。第二審諭知較重於第一審判決之刑,第二審是否有判決違法情事?試論述之。(25 分)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8207
統計:A(104),B(4292),C(139),D(367),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有效激勵管理之方法、動態管理學派代表學者-傅麗德(M. P. Follet)、傳統理論原則、缺失及學派
用户評論
【Zeeche】評論
情勢法則:權威非具絕對性,而是依不同情勢之需要而施予,沒有最後權威之存在,上下關係並非服從關係,而是以職能合作為基礎。
【Muse】評論
傅麗德 (Mary Parker Folltt): 動態管理學派
【温季庭】評論
(B)少一個e,應該是Follet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