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黃胤凱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父母於子女出生登記前,應以書面約定子女從父姓或母姓。未約定或約定n不成者,於戶政事務所抽籤決定之。n子女經出生登記後,於未成年前,得由父母以書面約定變更為父姓或母姓n。n子女已成年者,得變更為父姓或母姓。n前二項之變更,各以一次為限。n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法院得依父母之一方或子女之請求,為子女之利益n,宣告變更子女之姓氏為父姓或母姓:n一、父母離婚者。n二、父母之一方或雙方死亡者。n三、父母之一方或雙方生死不明滿三年者。n四、父母之一方顯有未盡保護或教養義務之情事者。
【用戶】許小婷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第一千零五十九條父母於子女出生登記前,應以書面約定子女從父姓或母姓。未約定或約定不成者,於戶政事務所抽籤決定之。子女經出生登記後,於未成年前,得由父母以書面約定變更為父姓或母姓。子女已成年者,得變更為父姓或母姓。前二項之變更,各以一次為限。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法院得依父母之一方或未成年子女之請求,為未成年子女之最佳利益,宣告變更未成年子女之姓氏為父姓或母姓:一、父母離婚者。二、父母之一方或雙方死亡者。三、父母之一方或雙方生死不明滿三年者。四、父母之一方顯有未盡保護或教養義務之情事者...
【用戶】黃胤凱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父母於子女出生登記前,應以書面約定子女從父姓或母姓。未約定或約定n不成者,於戶政事務所抽籤決定之。n子女經出生登記後,於未成年前,得由父母以書面約定變更為父姓或母姓n。n子女已成年者,得變更為父姓或母姓。n前二項之變更,各以一次為限。n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法院得依父母之一方或子女之請求,為子女之利益n,宣告變更子女之姓氏為父姓或母姓:n一、父母離婚者。n二、父母之一方或雙方死亡者。n三、父母之一方或雙方生死不明滿三年者。n四、父母之一方顯有未盡保護或教養義務之情事者。
【用戶】許小婷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第一千零五十九條父母於子女出生登記前,應以書面約定子女從父姓或母姓。未約定或約定不成者,於戶政事務所抽籤決定之。子女經出生登記後,於未成年前,得由父母以書面約定變更為父姓或母姓。子女已成年者,得變更為父姓或母姓。前二項之變更,各以一次為限。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法院得依父母之一方或未成年子女之請求,為未成年子女之最佳利益,宣告變更未成年子女之姓氏為父姓或母姓:一、父母離婚者。二、父母之一方或雙方死亡者。三、父母之一方或雙方生死不明滿三年者。四、父母之一方顯有未盡保護或教養義務之情事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