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f46791957
【年級】
【評論內容】2002年1月16日公佈的《兩性工作平等法》,於2008年1月16日修正更名《性別工作平等法》。(A)(B)(C)依據 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條:為保障性別工作權之平等,貫徹憲法消除性別歧視、促進性別地位實質平等之精神,爰制定本法。(D)依據 性別工作平等法第2條第3項:公務人員、教育人員及軍職人員之申訴、救濟及處理程序,依各該人事法令之規定。
【用戶】楊貴妃
【年級】大三下
【評論內容】補充 (c) 第 三 章 性騷擾之防治第 13 條雇主應防治性騷擾行為之發生。其僱用受僱者三十人以上者,應訂定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並在工作場所公開揭示。 (三生有幸 = 30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