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11 有關立法委員言論免責權,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立法委員在立法院內所為之言論及表決,不受刑事訴追,亦不負民事賠償責任 (B)立法委員於院內之言行,縱違反立法院內部所訂自律之規則,亦無須負責 (C

【評論內容】

立法委員之保障

(一)言論免責權之保障

   1  憲法第73條:立法委員,在院內所為之言論及表決對院外不負責任。

      所謂「院內所為之言論及表決對院外不負責任」,所指涉的「責任」為何?

      依據大法官釋字第401號,

     立法委員在院內所為言論及表決,不受刑事追訴、亦不負民事賠償之責,(A)

     除因違反其內部所定之自律規則(B)而受懲戒之外,並不負行政責任之意。

   2  言論免責權之保障制度,有兩種:

      (1)絕對保障制度

          民意代表在執行職務時所發表的言論不論言論的內容及地點、場所,

          給予絕對的保障。

     (2)...

【評論主題】11 有關立法委員言論免責權,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立法委員在立法院內所為之言論及表決,不受刑事訴追,亦不負民事賠償責任 (B)立法委員於院內之言行,縱違反立法院內部所訂自律之規則,亦無須負責 (C

【評論內容】

立法委員之保障

(一)言論免責權之保障

   1  憲法第73條:立法委員,在院內所為之言論及表決對院外不負責任。

      所謂「院內所為之言論及表決對院外不負責任」,所指涉的「責任」為何?

      依據大法官釋字第401號,

     立法委員在院內所為言論及表決,不受刑事追訴、亦不負民事賠償之責,(A)

     除因違反其內部所定之自律規則(B)而受懲戒之外,並不負行政責任之意。

   2  言論免責權之保障制度,有兩種:

      (1)絕對保障制度

          民意代表在執行職務時所發表的言論不論言論的內容及地點、場所,

          給予絕對的保障。

     (2)...

【評論主題】11 有關立法委員言論免責權,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立法委員在立法院內所為之言論及表決,不受刑事訴追,亦不負民事賠償責任 (B)立法委員於院內之言行,縱違反立法院內部所訂自律之規則,亦無須負責 (C

【評論內容】

立法委員之保障

(一)言論免責權之保障

   1  憲法第73條:立法委員,在院內所為之言論及表決對院外不負責任。

      所謂「院內所為之言論及表決對院外不負責任」,所指涉的「責任」為何?

      依據大法官釋字第401號,

     立法委員在院內所為言論及表決,不受刑事追訴、亦不負民事賠償之責,(A)

     除因違反其內部所定之自律規則(B)而受懲戒之外,並不負行政責任之意。

   2  言論免責權之保障制度,有兩種:

      (1)絕對保障制度

          民意代表在執行職務時所發表的言論不論言論的內容及地點、場所,

          給予絕對的保障。

     (2)...

【評論主題】11 有關立法委員言論免責權,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立法委員在立法院內所為之言論及表決,不受刑事訴追,亦不負民事賠償責任 (B)立法委員於院內之言行,縱違反立法院內部所訂自律之規則,亦無須負責 (C

【評論內容】

立法委員之保障

(一)言論免責權之保障

   1  憲法第73條:立法委員,在院內所為之言論及表決對院外不負責任。

      所謂「院內所為之言論及表決對院外不負責任」,所指涉的「責任」為何?

      依據大法官釋字第401號,

     立法委員在院內所為言論及表決,不受刑事追訴、亦不負民事賠償之責,(A)

     除因違反其內部所定之自律規則(B)而受懲戒之外,並不負行政責任之意。

   2  言論免責權之保障制度,有兩種:

      (1)絕對保障制度

          民意代表在執行職務時所發表的言論不論言論的內容及地點、場所,

          給予絕對的保障。

     (2)...

【評論主題】11 有關立法委員言論免責權,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立法委員在立法院內所為之言論及表決,不受刑事訴追,亦不負民事賠償責任 (B)立法委員於院內之言行,縱違反立法院內部所訂自律之規則,亦無須負責 (C

【評論內容】

立法委員之保障

(一)言論免責權之保障

   1  憲法第73條:立法委員,在院內所為之言論及表決對院外不負責任。

      所謂「院內所為之言論及表決對院外不負責任」,所指涉的「責任」為何?

      依據大法官釋字第401號,

     立法委員在院內所為言論及表決,不受刑事追訴、亦不負民事賠償之責,(A)

     除因違反其內部所定之自律規則(B)而受懲戒之外,並不負行政責任之意。

   2  言論免責權之保障制度,有兩種:

      (1)絕對保障制度

          民意代表在執行職務時所發表的言論不論言論的內容及地點、場所,

          給予絕對的保障。

     (2)...

【評論主題】11 有關立法委員言論免責權,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立法委員在立法院內所為之言論及表決,不受刑事訴追,亦不負民事賠償責任 (B)立法委員於院內之言行,縱違反立法院內部所訂自律之規則,亦無須負責 (C

【評論內容】

立法委員之保障

(一)言論免責權之保障

   1  憲法第73條:立法委員,在院內所為之言論及表決對院外不負責任。

      所謂「院內所為之言論及表決對院外不負責任」,所指涉的「責任」為何?

      依據大法官釋字第401號,

     立法委員在院內所為言論及表決,不受刑事追訴、亦不負民事賠償之責,(A)

     除因違反其內部所定之自律規則(B)而受懲戒之外,並不負行政責任之意。

   2  言論免責權之保障制度,有兩種:

      (1)絕對保障制度

          民意代表在執行職務時所發表的言論不論言論的內容及地點、場所,

          給予絕對的保障。

     (2)...

【評論主題】11 有關立法委員言論免責權,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立法委員在立法院內所為之言論及表決,不受刑事訴追,亦不負民事賠償責任 (B)立法委員於院內之言行,縱違反立法院內部所訂自律之規則,亦無須負責 (C

【評論內容】

立法委員之保障

(一)言論免責權之保障

   1  憲法第73條:立法委員,在院內所為之言論及表決對院外不負責任。

      所謂「院內所為之言論及表決對院外不負責任」,所指涉的「責任」為何?

      依據大法官釋字第401號,

     立法委員在院內所為言論及表決,不受刑事追訴、亦不負民事賠償之責,(A)

     除因違反其內部所定之自律規則(B)而受懲戒之外,並不負行政責任之意。

   2  言論免責權之保障制度,有兩種:

      (1)絕對保障制度

          民意代表在執行職務時所發表的言論不論言論的內容及地點、場所,

          給予絕對的保障。

     (2)...

【評論主題】8 對公民不服從概念的敘述,下列何者錯誤?(A)通常是為了更高的宗教、道德或政治原則,違反法律的行為 (B)通常堅持避免暴力 (C)公民不服從是私下進行的違法行為 (D)公民不服從運動的知名倡導者包含

【評論內容】

公民不服從

(一)正式提出者

   1  梭羅(Thoreau),著有《論公民的不服從》。

   2  另外代表人物:甘地(Gandhi)、金恩(King)。(D)

      馬丁路德‧金恩的非暴力抗爭:1955年黑人婦女羅莎‧帕克斯,因為搭公車時

      拒絕讓位給白人而被捕。馬丁路德‧金恩為了聲援羅莎而積極投入民權運動。

      1963 年,金恩領導黑人於美國首都華盛頓舉行爭取民權的遊行活動,並發表演

      說「我有一個夢」。

      我有一個夢:有一天,這個國家將站起來,實現她信條的真諦:「我們認為所

      有的人都生來平等的真理是不證自明的。」

      我有一個夢:我的四個小孩有一天將能生活在一個國度,在那裡...

【評論主題】47 甲違規停放汽車,經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北投分局警員乙指揮受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委託之 A 民間拖吊公司實施違規拖吊,因 A 公司員工操作不當,致甲之車受損。甲依法應採取如何途徑尋求權利救濟? (A)依行

【評論內容】

解析:

甲違規停放汽車,經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北投分局警員乙指揮受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委託之 A 民間拖吊公司實施違規拖吊,因 A 公司員工操作不當,致甲之車受損。

甲依法應採取如何途徑尋求權利救濟?

(D)依國家賠償法規定以書面向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北投分局請求進行賠償協議。

(本題常為歷屆行政法申論考題)

分析:

(一)當A公司員工執行違規拖吊時,因操作不當 ( 過失 ),致甲之車受損。

   1  A公司員工為行政助手(行政輔助人),非受託行使公權力的公務員。

     (1)受委託行使公權力之行政委託(公權力收託人),

           與「行政輔助人」的概念並不同。

     (2)行政輔助人,又稱「行政助手」。

...

【評論主題】34 依實務見解,關於即時強制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A)甲員警見路人爛醉如泥,跌倒於車道上,得先將當事人載往警局,保護其生命 (B)乙員警於治安熱點,見陌生女性經過,即上前盤查其身分,遭拒絕後,將其

【評論內容】

分析(C)丙員警為避免當事人意圖自殺,將其管束於警局內,直至 48 小時當事人

         回復平靜後,始恢復其自由。(錯誤)

行政執行法 第 37 條

對於人之管束,以合於下列情形之一者為限:

  一、瘋狂或酗酒泥醉,非管束不能救護其生命、身體之危險,及預防他人生命、

      身體之危險者。

  二、意圖自殺,非管束不能救護其生命者。

  三、暴行或鬥毆,非管束不能預防其傷害者。

  四、其他認為必須救護或有害公共安全之虞,非管束不能救護或不能預防危害者。

前項管束,不得逾二十四小時。

【評論主題】40 不服下列何種行政行為,須先經訴願程序,始得提起行政訴訟?(A)衛生福利部作成之行政處分 (B)經聽證程序所作成之行政處分 (C)行政機關依法發布之都市計畫 (D)公平交易委員會依公平交易法所為之

【評論內容】

對各種不服行政行為,不須先經訴願程序,而直接提起行政訴訟 ( 免訴願程序 )

非常重要的行政法選擇題和申論題

 

(1)不服聽證作成之行政處分。(B)

行政程序法 第108 條

行政機關作成經聽證之行政處分時,除依第四十三條之規定外,並應斟酌全部聽證之結果。但法規明定應依聽證紀錄作成處分者,從其規定。

前項行政處分應以書面為之,並通知當事人。

行政程序法 第109 條

不服依前條作成之行政處分者(應依聽證紀錄作成處分),其行政救濟程序,免除訴願及其先行程序。

 

(2)行政機關依法發布之都市計畫(C)

行政訴訟法 第237-18條

人民、地方自治團體或其他公法人認為行政機關依都市計畫法發布之都市計畫違法,以核定都市計畫之行政機關為...

【評論主題】36 關於行政程序法適用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A)立法院拒絕民眾申請參觀立法院時,不適用行政程序法 (B)內政部移民署就本國人之入、出境許可,不適用行政程序法 (C)外交部就援助友邦之行為,不適用行

【評論內容】

(B)內政部移民署就本國人之入、出境許可,屬於行政處分行為。

適用 行政程序法 第92條 第一項:

本法所稱行政處分,係指行政機關就公法上具體事件所為之決定或其他公權力措施而對外直接發生法律效果之單方行政行為。

【評論主題】35 下列何種政府資訊,原則上非屬法律規定應主動公開者?(A)承辦公務員之擬稿 (B)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會議紀錄 (C)行政院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書 (D)與外國簽訂之犯罪引渡條約

【評論內容】不需用到 行政法之特別法  而在 基本法規已有規定

行政程序法 第 46 條

當事人或利害關係人得向行政機關申請閱覽、抄寫、複印或攝影有關資料或卷宗。

但以主張或維護其法律上利益有必要者為限。

行政機關對前項之申請,除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外,不得拒絕︰

  一、行政決定前之擬稿或其他準備作業文件。

  二、涉及國防、軍事、外交及一般公務機密,依法規規定有保密之必要者。

  三、涉及個人隱私、職業秘密、營業秘密,依法規規定有保密之必要者。

  四、有侵害第三人權利之虞者。

  五、有嚴重妨礙有關社會治安、公共安全或其他公共利益之職務正常進行之虞者。

前項第二款及第三款無保密必要之部分,仍應准許閱覽。

當事人就第一項資料或卷宗內容關於自身之記載有錯誤者,得檢具事實證明,請求相關機關更正。

【評論主題】38 關於聽證程序踐行之效力等敘述,下列何者錯誤?(A)法律明文規定應舉行聽證作成決定,而未舉行者,該決定得撤銷 (B)聽證程序中,當事人認為主持人所為之處置違法時得提起抗告 (C)當事人對經聽證程序

【評論內容】

分析(A)法律明文規定應舉行聽證作成決定,而未舉行者,該決定得撤銷。(正確)

重要的相關申論考題:(行政法 97年台灣大學 法律研究所試題)

就聽證程序之違反,亦即應進行聽證而未進行,或聽證之實際進行程序,未合於行政程序法之規定,則行政處分效力為何?

(一)法律規定

      行政程序法第107條:行政機關遇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舉行聽證:

      一、法規明文規定應舉行聽證者。二、行政機關認為有舉行聽證之必要者。

(二)法律明文規定應舉行聽證,包括:

   1  行政機關訂定法規命令(行政程序法§155)、

   2  行政計畫應經公開及聽證程序(行政程序法§164)、

   3  行政機關作成限制或剝奪人民自由或權利之行...

【評論主題】27 下列行為何者非屬行政事實行為?(A)警察巡邏 (B)警察追捕逃犯 (C)警察於巡邏箱簽名 (D)警察於路口指揮交通

【評論內容】

簡言之,警察於路口指揮交通,為對非特定相對人,但可確定範圍(一般用路大眾),在法律定性上,是行政處分之一般處分,非事實行為。

行政程序法 第 92 條(行政處分)

本法所稱行政處分,係指行政機關就公法上具體事件所為之決定或其他公權力措施而對外直接發生法律效果之單方行政行為。

前項決定或措施之相對人雖非特定,而依一般性特徵可得確定其範圍者,為一般處分,適用本法有關行政處分之規定。有關公物之設定、變更、廢止或其一般使用者,亦同。

詳細說明:

行政處分、一般處分、事實行為、行政指導。

一、行政處分

    行政程序法 第 92 條(行政處分)

    本法所稱行政處分,係指行政機關就公法上具體事件所為之決定或其他公權力...

【評論主題】23 關於行政處分之撤銷,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稽查人員至新竹市出差時,對任意棄置廢棄物之民眾作成裁罰處分,該處分無須 撤銷 (B)主管機關未給予相對人陳述意見之機會,即作成裁罰

【評論內容】

(A)(B)(D)為可補正的有瑕疵之行政處分,(C)為無效之行政處分。

行政處分之成立:

   1  行政處分的「成立」,是屬於行政處分是否存在的問題。

   2  行政處分的「是否無效」,是屬於行政處分在「效力」上有或無的問題。

   3  行政處分的違法,是屬於行政處分對或錯的問題。

      但是,違法的行政處分在未撤銷之前,仍具有法律效力。

      無效的行政處分,縱使未被撤銷,也不發生行政處分效力。

行政處分之更正

   1  行政處分如有誤寫、誤算、其他的顯然錯誤者,

      則處分機關得隨時或依申請加以更正。

   2  更正,應附記於原處分書及其正本,如不能附記者,應製作更正書,以書面通

      ...

【評論主題】民國 100 年11 月 30 日總統令公布的「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其附則規定該法部分條文「自公布三年後施行」,請問這些條文從那一天開始生效?(A)民國 103年 11 月 29日(B)民國

【評論內容】

依據 中央法規標準法 第14條:法規特定有施行日期,或以命令特定施行日期者,自該特定日起發生效力。

基於題目敘述,民國100年11月30日總統令公布的「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其附則規定該法部分條文「自公布三年後施行」,屬於「以命令特定施行日期者,自該特定日起發生效力。」

民國100年11月30日的後三年施行生效日,為特定生效日:民國 103年 11 月 30日。

【評論主題】19 下列何者並非刑法上的主刑?(A)死刑 (B)無期徒刑 (C)拘役 (D)罰鍰

【評論內容】

刑法 第32條:刑分為主刑及從刑。★★ ★33...

【評論主題】27 下列何種情形,法院應依刑法第 75 條撤銷對受判決人緩刑之宣告?(A)緩刑期內因故意犯他罪,而在緩刑期內受拘役或罰金之宣告確定者(B)緩刑前因過失犯他罪,而在緩刑期內受罰金之宣告確定者(C)緩刑

【評論內容】

分析:

依據題目的法條規定(D)依據 刑法 第75條 第一項第二款之規定。

但是本題的考題趨勢,必須注意 刑法其他條文 對於撤銷對受判決人緩刑之宣告。

刑法 第 75 條

受緩刑之宣告,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撤銷其宣告:

  一、緩刑期內因故意犯他罪,而在緩刑期內受逾六月有期徒刑之宣告確定者。

  二、緩刑前因故意犯他罪,而在緩刑期內受逾六月有期徒刑之宣告確定者。(D)

前項撤銷之聲請,於判決確定後六月以內為之。

 

刑法 第 75-1 條

受緩刑之宣告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足認原宣告之緩刑難收其預期效果,而有執行刑罰之必要者,得撤銷其宣告:

  一、緩刑前因故意犯他罪,而在緩刑期內受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之宣告

...

【評論主題】23 下列關於民法上債權讓與的敘述,何者錯誤?(A)屬於處分行為(B)債權讓與,非經債務人同意,對於債務人不生效力(C)當事人得為禁止債權讓與的約定(D)已起訴的非財產上損害賠償請求權,得為讓與

【評論內容】

分析:

(A)屬於處分行為 (O)

     民法的債權讓與,屬於處分行為。

※補充資料:

一、負擔行為

    又稱為債權行為,例如:買賣、保證。

    雙方約定為一定給付之法律行為,即是以發生債權債務為內容之法律行為。

二、處分行為

(一)直接使得 權利發生、變更或消滅之法律行為。

      以移轉設定特定物權或無體財產權、債權之法律行為,物權行為生效後,

      當事人間具體之權利義務關係將發生創設、變更、移轉或消滅之效果。

(二)處分行為包括:物權行為及準物權行為。

      例如:所有權之移轉、抵押權之設定、債權讓與、債務免除。

三、負擔行為、處分行為,二者不同點:

(一)有無處分...

【評論主題】15 關於新聞自由,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為憲法所未明文之權利,受憲法第 22 條保障(B)受保障之主體包括媒體機構及其所屬新聞從業人員(C)非任職媒體公民記者的採訪行為,僅受一般行為自由之保障(D

【評論內容】

釋字 第 689 號(民國 100年07月29日)

理由書 第5段

基於人性尊嚴之理念,個人主體性及人格之自由發展,應受憲法保障(本院釋字第六0三號解釋參照)。為維護個人主體性及人格自由發展,除憲法已保障之各項自由外,於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之前提下,人民依其意志作為或不作為之一般行為自由,亦受憲法第二十二條所保障。人民隨時任意前往他方或停留一定處所之行動自由(本院釋字第五三五號解釋參照),自在一般行為自由保障範圍之內。惟此一行動自由之保障並非絕對,如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維護社會秩序所必要,尚非不得以法律或法律明確授權之命令予以適當之限制。而為確保新聞媒體能提供具新聞價值之多元資訊,促進資訊充分流通,滿足人...

【評論主題】25 依民法之規定,關於消滅時效之敘述,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請求權已經時效消滅,債務人以單方行為承認該債務者,即不得以不知時效為由,而拒絕履行該債務(B)時效期間得以法律行為加長或減短之(C)請求

【評論內容】

※補充概念:民法規定,關於「時效」之敘述:

一、時效

(一)定義

  1  係指特定法律關係或事實,經過一定的時間之後,即發生一定的法律效果。

  2  法治國家為了維持法律秩序的安穩狀態,針對各種權利的行使,須符合

      明確性和可預見性,因此,權利的行使應有「權利行使之時效」。

(二)分類

  1  消滅時效

   (1)定義

        在一定的時間內,請求權繼續不行使而,造成請求權罹於減損或消滅。

        民法第128條:

         消滅時效,自請求權可行使時起算。

         以不行為為目的之請求權,自為行為時起算。

        民法第125條:

...

【評論主題】24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之意旨,下列何者違反憲法所保障之平等權?(A)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有特定前科者不得辦理營業小客車駕駛人執業登記(B)兩岸關係條例規定,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非

【評論內容】

分析:

(D)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無政黨推薦之候選人須繳納較政黨推薦之候選人

     為高之保證金(X)→違反憲法所保障之平等權。

釋字 第340號(民國 83年02月25日)解釋文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三十八條第二項規定:「政黨推薦之區域、山胞候選人,其保證金減半繳納。但政黨撤回推薦者,應全額繳納」,無異使無政黨推薦之候選人,須繳納較高額之保證金,形成不合理之差別待遇,與憲法第七條之意旨有違,應不再適用。

 

(A)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有特定前科者不得辦理營業小客車駕駛人執業

     登記 (O)→ 不違反憲法所保障之平等權。

釋字第584號(民國 93年09月17日)解釋文

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四月二十一...

【評論主題】14 有關我國違憲審查制度,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司法院大法官由總統逕行提名及任命(B)司法院大法官共計 15 人,任期 8 年,期滿並得連任 1 次(C)憲法訴訟法規定人民得聲請解釋確定終局裁判違

【評論內容】

(A)司法院大法官由總統逕行提名及任命 (X)

憲法增修條文 第5條 第1項:

司法院設大法官十五人,並以其中一人為院長、一人為副院長,由總統提名,

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

(B)司法院大法官共計 15 人,任期 8 年,期滿並得連任 1 次 (X)

憲法增修條文 第5條 第2項:

司法院大法官任期八年,不分屆次,個別計算,並不得連任。

(C)憲法訴訟法規定人民得聲請解釋確定終局裁判違憲(O)

憲法訴訟法 第59條

人民就其依法定程序用盡審級救濟之案件,對於受不利確定終局裁判所適用之法規範或該裁判,認有牴觸憲法者,得聲請憲法法庭為宣告違憲之判決。

前項聲請,應於不利確定終局裁判送達後六個月之不變期間內為之。

(D)對於裁判...

【評論主題】18 下列何者係由立法院通過,總統公布之法規?(A)都市更新條例施行細則 (B)臺北市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費徵收自治條例 (C)個人資料保護法 (D)稅務違章案件裁罰金額或倍數參考表

【評論內容】

分析:

(A)都市更新條例施行細則

     是由行政機關依其法定職權或基於法律授權訂定的法規命令。

(B)臺北市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費徵收自治條例

     是由台北市議會依據地方制度法第25、26條,制定台北市適用的直轄市法規。

     地方制度法 第25條:

     直轄市、縣(市)、鄉(鎮、市)得就其自治事項或依法律及上級法規之授權,

     制定自治法規。自治法規經地方立法機關通過,並由各該行政機關公布者,稱

     自治條例;自治法規由地方行政機關訂定,並發布或下達者,稱自治規則。

     地方制度法 第26條 第一項:

     自治條例應分別冠以各該地方自治團體之名稱,在直轄市稱直轄市法...

【評論主題】20 依據行政程序法之規定,關於比例原則,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行政行為對人民權益之侵害不得遠大於所達成之利益 (B)行政行為採取之手段應有助目的達成 (C)行政行為應選擇對人民權益侵害最小者 (D

【評論內容】

分析:

行政程序法 第 7 條

行政行為,應依下列原則為之:

 一、採取之方法應有助於目的之達成。

     (適當性原則、適合性原則、妥當性原則)

 二、有多種同樣能達成目的之方法時,應選擇對人民權益損害最少者。

      (必要性原則、最小侵害原則)

 三、採取之方法所造成之損害不得與欲達成目的之利益顯失均衡。

分析考題:依據行政程序法之規定,關於比例原則,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行政行為對人民權益之侵害不得遠大於所達成之利益。

     (衡平性原則、狹義比例原則)

(B)行政行為採取之手段應有助目的達成(適當性原則、適合性原則、妥當性原則)

(C)行政行為應選擇對人民權益侵害最小者(必...

【評論主題】14 依現行規定,公務員之懲戒事項,由下列何者掌理?(A)監察院 (B)行政院 (C)司法院 (D)考試院

【評論內容】

司法院組織法  第 6 條

司法院設各級法院、行政法院及懲戒法院;其組織均另以法律定之。

懲戒法院組織法  

第 1 條

懲戒法院掌理全國公務員之懲戒及法官法第47條第一項第二款至第四款之事項。

第4 條

懲戒法院設懲戒法庭,分庭審判公務員懲戒案件,其庭數視事務之繁簡定之。但法律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懲戒法庭第一審案件之審理及裁判,以法官三人合議行之,並由資深法官充審判長,資同以年長者充之;第二審案件之審理及裁判,以法官五人合議行之,並由院長充審判長,院長有事故時,以庭員中資深者充之,資同以年長者充之。

法官法 第47條

懲戒法院設職務法庭,審理下列之事項:

  一、法官懲戒之事項。

  二、法官不服撤銷...

【評論主題】23 公務員張三不小心遺失了國防以外之公務祕密文件,李四(非公務員)無意間拾獲該文件,並將文件交付給他人。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張三的行為不構成犯罪,因刑法不罰洩露國防以外祕密之行為 (B)張三的

【評論內容】

刑法 第 132 條

公務員洩漏或交付關於中華民國國防以外應秘密之文書、圖畫、消息或物品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過失犯前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

非公務員因職務或業務知悉或持有第一項之文書、圖畫、消息或物品,而洩漏或交付之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

分析各選項

X(A)張三的行為不構成犯罪,因刑法不罰洩露國防以外祕密之行為。

      (有處罰)張三的行為觸犯 刑法第 132 條第一項。

O(B)張三的行為構成刑法第 132 條公務員洩露國防以外祕密罪的過失犯(正確)

X(C)李四的行為不構成犯罪,因其不是公務員

     (非公務員也有可能犯此罪)李四的行為...

【評論主題】15 關於地方自治,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地方自治須於憲法及法律規定的範圍內實施 (B)地方自治團體有一定的事務管轄權來顯現與國家管轄領域的不同 (C)地方自治團體之組織型態不一定要是法人 (D)地

【評論內容】

X(C)地方自治團體之組織型態不一定要是法人。錯誤。

地方制度法 第 2 條

本法用詞之定義如下:一、地方自治團體:

指依本法實施地方自治,具公法人地位之團體。省政府為行政院派出機關,省為非地方自治團體。

 

O(A)地方自治須於憲法及法律規定的範圍內實施。

省縣自治的演變

(一)憲法頒布後,立法院未能完成「省縣自治通則」的立法。

(二)民國39年,台灣省政府制定地方自治的行政命令:

      「台灣省各縣市實施地方自治綱要」

     明文規定,直轄市長、省長不選。

(三)民國83年,立法院通過:省縣自治法、直轄市自治法。

     民選台灣省省長、台北市長、高雄市長,及其議員。

(四)民國86年...

【評論主題】19 法律有漏洞時之補充方法,不包括下列何者?(A)類推適用 (B)目的性限縮 (C)法律續造 (D)擴充解釋

【評論內容】

一、法律漏洞的種類及其成因

(一)法律漏洞的種類

  1  法律漏洞,依其內容可分為:明顯漏洞、隱藏漏洞。

     (1)明顯漏洞

         係指法律應規定而未規定的狀態,使個案的解決,在法律適用上,出現無

         法可用的情形。

         此種情形,學理上又稱為「真正的漏洞」。

     (2)隱藏漏洞

         係指法律雖有規定,對具體的個案適用該規定的結果,反而產生一種不符

         合法規範目的的情況。

         隱藏漏洞乃「規範過度」,應有例外規定但實際上卻未設立例外的規範狀

         態,是一種「不真正漏洞」。

二、針...

【評論主題】12 下列何者不須經考試院考選銓定其資格?(A)公務人員 (B)專門職業人員 (C)技術人員 (D)民意代表

【評論內容】

分析:

憲法 第86條:左列資格,應經考試院依法考選銓定之:

  一、公務人員任用資格。(A)

  二、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執業資格。(B)(C)

 

(D)民意代表,不須經考試院考選銓定其資格。

釋字 第290號 (民國 81年01月24日)

爭點:公職選罷法候選人學經歷限制規定違憲?

解釋文

中華民國78年2月3日修正公布之動員戡亂時期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80年8月2日法律名稱修正為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32條第一項有關各級民意代表候選人學、經歷之限制,與憲法尚無牴觸。惟此項學、經歷之限制,應隨國民之教育普及加以檢討,如認為仍有維持之必要,亦宜重視其實質意義,並斟酌就學有實際困難者,而為適當之規定,此當由立法機關為合理...

【評論主題】11 有關立法委員言論免責權,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立法委員在立法院內所為之言論及表決,不受刑事訴追,亦不負民事賠償責任 (B)立法委員於院內之言行,縱違反立法院內部所訂自律之規則,亦無須負責 (C

【評論內容】

立法委員之保障

(一)言論免責權之保障

   1  憲法第73條:立法委員,在院內所為之言論及表決對院外不負責任。

      所謂「院內所為之言論及表決對院外不負責任」,所指涉的「責任」為何?

      依據大法官釋字第401號,

     立法委員在院內所為言論及表決,不受刑事追訴、亦不負民事賠償之責,(A)

     除因違反其內部所定之自律規則(B)而受懲戒之外,並不負行政責任之意。

   2  言論免責權之保障制度,有兩種:

      (1)絕對保障制度

          民意代表在執行職務時所發表的言論不論言論的內容及地點、場所,

          給予絕對的保障。

     (2)...

【評論主題】2 憲法第 152 條規定:「人民具有工作能力者,國家應予以適當之工作機會。」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人民得依據本條規定,請求國家保障其不被雇主解僱 (B)人民失業時,得依據本條規定,請求國家讓其在

【評論內容】

※ 補充資料

一、憲法第 152 條:

    人民具有工作能力者,國家應予以適當之工作機會。

 →  本條規定,並未保障人民享有向國家主張給予一定工作之請求權。

     本條屬於憲法第十三章基本國策的條文。

     基本國策的憲法條文只具呼籲和指標意義,而不具有憲章之必定實踐性質。

     換言之,本條僅是護育政府須幫助輔導人民具有工作機會,而不是提供工作。

二、憲法對人民之工作權的保障

(一)依據 釋字第499號內容,

      憲法第二章人民權利條款,具有憲章不可變動且須遵守之義務。

   1  釋字第499號(民國 89年03月24日)解釋文 第二段

      惟憲法中具有本質之重要性而為規範秩序存...

【評論主題】47 甲向乙電器行購買丙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丙公司)所生產之 A 型號除濕機,然該除濕機因丙公司之製造瑕疵,致使甲使用該除濕機時,發生自燃而燒燬甲之衣物。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丙公司為製造商品之企業經

【評論內容】

一、簡言之

我國消費者保護法所採之無過失責任,乃屬一種特殊之無過失責任。

將舉證責任倒置,對於企業經營者能證明其無過失時,法院仍得減輕其賠償責任,

與純粹無過失責任須對於損害完全賠償不同。

因此,(B)丙公司對甲衣物之損害應負抽象過失責任。(錯誤)

→ 丙公司屬於商品製造人,因其商品之通常使用或消費所致他人之損害,

   應負具體賠償責任。

民法 第 191-1 條:

商品製造人因其商品之通常使用或消費所致他人之損害,負賠償責任。但其對於商品之生產、製造或加工、設計並無欠缺或其損害非因該項欠缺所致或於防止損害之發生,已盡相當之注意者,不在此限。

前項所稱商品製造人,謂商品之生產、製造、加工業者。其在商...

【評論主題】44 甲欲射殺乙,因槍法太差,而射中突然出現的丙,致丙死亡。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屬打擊錯誤 (B)甲對乙成立殺人未遂罪(C)甲對丙成立過失致死罪 (D)屬客體錯誤

【評論內容】

一、基本分析

(1)因為甲是使用槍枝殺人,重點更在於:甲採取殺人的方法錯誤(槍法太差),

     造成打擊對象錯誤(打擊錯誤)。

(2)而不是甲在主觀上欲射殺乙,實際上卻造成丙死亡。

     在性質上,甲在殺人行為的當下,在主觀上仍是欲射殺乙。

     而其誤殺對象丙,並不是客觀上呈現實體目標錯誤的行為(將丙視為乙)。

     所以甲誤殺丙之行為結果,不構成行為客體錯誤。

(3)事實結果:

     甲未達成殺傷乙致死的狀態,甲構成對乙的殺人罪未遂。

     甲對丙的死亡,則是因為甲殺人行為方式錯誤,打錯人而造成丙因甲過失而

       導致死亡。甲對丙成立過失致死罪

二、構成要件錯誤

(...

【評論主題】45 甲為專業攝影師,接受乙公司出資聘請,為乙公司拍攝一系列攝影著作供乙公司宣傳使用。甲乙間並未以契約約定該攝影著作的權利歸屬。關於甲受乙聘請完成的攝影著作,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應以甲為著作人,且

【評論內容】

一、著作權、著作財產權

原則上,依著作權法第3條的定義,著作權應是屬於創作著作的人,故著作人完成著作就可以主張著作財產權。

但對於著作權的歸屬有二個例外,一個是公司與員工間的受僱關係;另一個則是出資聘請他人完成著作的委外契約的情形。

二、例外規定

我國法律對於「受僱人」和「受聘人」職務上所完成的著作,都允許當事人可以透過契約,事先約定它的權利歸屬。請點選以下選項,分別就相關問題做說明。

(1)職務上完成之著作:

     著作人 → 受雇人(甲專業攝影師),著作財產權→ 雇用人(乙公司) 。

雇用人與員工間,因為雇主要付薪水給員工,若有產出職務上的創作時,依著作權法第11條第1項規定,受雇人於職務上...

【評論主題】34 依憲法增修條文及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意旨,關於依政黨名單選舉之立法委員,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如喪失該政黨黨員資格者,即應喪失立法委員之資格(B)有關政黨席次分配門檻規定部分,牴觸民主原則(C)未

【評論內容】

(A)如喪失該政黨黨員資格者,即應喪失立法委員之資格。(正確)

→ 全國不分區立委是依政黨票得票比例進行分配,以政黨為主,故不是政黨黨員即無資格。 【釋字331】

釋字第331號(民國 82 年 12 月 30 日)解釋文

依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四條規定,僑居國外國民及全國不分區之中央民意代表,係按該次選舉政黨得票總數比例方式產生,而非由選舉區之選民逕以投票方式選出,自無從由選舉區之選民以投票方式予以罷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六十九條第二項規定:「全國不分區、僑居國外國民選舉之當選人,不適用罷免之規定」,與憲法並無牴觸。惟此種民意代表如喪失其所由選出之政黨黨員資格時,自應喪失其中央民意代表之資格,方符憲法增設...

【評論主題】35 依行政程序法及地方制度法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違法之行政命令,無效(B)違法之自治規章,無效(C)違法之行政契約,僅於法律特別規定之事由,始為無效(D)違法之行政處分,除有法定撤銷事由

【評論內容】

(A)違法之行政命令,無效。(正確)  

行政程序法 第 158 條

法規命令,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無效︰

 一、牴觸憲法、法律或上級機關之命令者。

 二、無法律之授權而剝奪或限制人民之自由、權利者。

 三、其訂定依法應經其他機關核准,而未經核准者。

法規命令之一部分無效者,其他部分仍為有效。但除去該無效部分,法規命令顯失規範目的者,全部無效。

 

(B)違法之自治規章,無效。 (正確)

地方制度法 第 30 條

自治條例與憲法、法律或基於法律授權之法規或上級自治團體自治條例牴觸者,無效

自治規則與憲法、法律、基於法律授權之法規、上級自治團體自治條例或該自治團體自治條例牴觸者,無效。

委辦規則與憲法、法...

【評論主題】24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關於訴訟權,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訴訟權之保障有賴於法律形成其具體內容(B)人民訴請法院救濟,為訴訟權保障之核心內容(C)公務員懲戒採一級一審之制度,有違訴訟權之憲法保障(

【評論內容】

(1)舊制之司法院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定置公務員懲戒之審級為一級一審制,

對被付懲戒人之權益保護並非周全。

釋字第396號(民國 85 年 02 月 02 日)解釋文→ 已廢止適用

憲法第十六條規定人民有訴訟之權,惟保障訴訟權之審級制度,得由立法機關視各種訴訟案件之性質定之。公務員因公法上職務關係而有違法失職之行為,應受懲戒處分者,憲法明定為司法權之範圍;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對懲戒案件之議決,公務員懲戒法雖規定為終局之決定,然尚不得因其未設通常上訴救濟制度,即謂與憲法第十六條有所違背。

(2)公務員懲戒法將公務員懲戒程序,改為「一級二審制」為貫徹憲法第十六條對於人民訴訟權之保障,賦予當事人於不服懲戒法院初次判決時...

【評論主題】28 關於委辦事項,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委辦事項為原屬國家或上級地方自治團體之事務(B)地方自治團體辦理委辦事項時應以委辦之中央或上級地方自治團體名義為之(C)地方自治團體辦理委辦事項時,須受委辦

【評論內容】

解析:

一、委辦事項

【內政部 93 年 1 月 12 日台內民字第0930009912 號函】

依地方制度法第2 條第3 款規定,委辦事項係指地方自治團體依法律、上級法規或規章規定,在上級政府指揮監督下,執行上級政府交付辦理之非屬該團體事務,而負其行政執行責任之事項。亦即地方制度法所稱之委辦,係指中央對地方自治團體或上級地方自治團體對下級地方自治團體間上對下的權限移轉。

二、委辦、委託

【內政部 94 年 6 月 10 日台內民字第0940005234 號函】

行政程序法第15 條第2 項規定所稱委託,

係指在同一行政主體內不相隸屬之行政機關間,由委託機關將其部分權限移轉予受託機關行使而言;如屬不同地方自治團體(不同行政主體)間之權限移轉...

【評論主題】17 下列何者尚未被司法院大法官之解釋承認為憲法第 22 條所保障之非明文權利? (A)健康權 (B)姓名權 (C)隱私權 (D)文化權 (E)以上皆非

【評論內容】

110年三等關務人員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三等、四等考試日期:110 年 4 月 24 日(星期六)至 4 月 25 日(星期日)。當時已定的答案是(D)文化權。

但是,這個題目在民國 110 年 05 月 07 日的釋字803號解釋出爐後,已經變成沒有答案。

因為(D)文化權,已被司法院大法官之釋字803號解釋承認為憲法第 22 條所保障之非明文權利。

釋字第803號(民國 110 年 05 月 07 日)理由書第19段

身為原住民族成員之個別原住民,其認同並遵循傳統文化生活之權利,雖未為憲法所明文列舉,惟隨著憲法對多元文化價值之肯定與文化多元性社會之發展,並參諸當代民主國家尊重少數民族之發展趨勢,為維護原住民之人性尊嚴、文化認同、個人文化主體性及人格...

【評論主題】16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關於憲法第 7 條平等權之保障,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平等權旨在防止國家恣意對人民為無正當理由之差別待遇(B)差別待遇所依據的分類與規範目的之間,必須具一定程度之關聯,始不

【評論內容】

(A)(B)釋字第760號(民國 107 年 01 月 26 日)理由書

憲法第7條保障人民平等權,旨在防止立法者恣意對人民為不合理之差別待遇。(A)

法規範是否符合平等權保障之要求,其判斷應取決於該法規範所以為差別待遇之目的是否合憲,(B)其所採取之分類與規範目的之達成之間,是否存有一定程度之關聯性而定(本院釋字第682號、第694號及第701號解釋參照)。

 

(C)法律若對所有被規範者一體適用,即不構成對平等權之侵害。(錯誤)

釋字第593號(民國 94 年 04 月 08 日)理由書

按等者等之,不等者不等之,為憲法平等原則之基本意涵。是如對相同事物為差別待遇而無正當理由,或對於不同事物未為合理之差別待遇,均屬違反平等原則。(C...

【評論主題】8 關於總統權限之行使,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得召集有關各院院長會商解決院際爭議(B)戒嚴之宣告,須經立法院通過或追認(C)聲請釋憲時,須以總統府秘書長名義為之(D)緊急命令之發布,須經行政院會議之

【評論內容】

(C)聲請釋憲時,須以總統府秘書長名義為之。(錯誤)

→ 總統依法聲請釋憲時,須以總統名義為之。(釋字 第541號理由書)

   總統是國家元首,也是雙重首長制的中央機關之代表。

   但釋憲時,由總統秘書長代為傳達司法院聲請釋憲。

釋字 第541號(民國 91 年 04 月 04 日)

理由書 第一段

本件聲請係總統府秘書長經呈奉總統核示:「應依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第五條第一項第一款之規定,送請司法院大法官解釋」,乃代函請本院解釋,是本件聲請人係總統而非總統府秘書長,合先敘明。

釋字 第541號 解釋文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四月二十五日修正公布之憲法增修條文第五條第一項前段規定,

司法院設大法官十五人,並以其中一人為院...

【評論主題】6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有關軍事審判制度之建置原則,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應具有排他性,排除一般司法審判制度之適用,故不得向普通法院以判決違背法令為由請求救濟(B)屬於權力分立下司法權之類型,旨在防

【評論內容】

本題須注意,雖然題目的題幹是用大法官解釋文(釋字 第436號解釋)作為考題。

在選項上的敘述,(A)、(B)仍然採取用釋字的理由書,作為選項文字內容。

但是,如果在相關理論內容的應思考程度上,此次考試居然在(C)、(D)的選項,

引用其他的合理地思考內容,作為未來憲法考題的新選項方式。要留意了。

(C)採取引用本號解釋的 陳計男大法官之協同意見書,

(D)採取引用本號解釋的 立法委員蘇煥智等五十八人聲請解釋書之內容。

詳細解析如下:

(A)應具有排他性,排除一般司法審判制度之適用,故不得向普通法院以判決違背法令為由請求救濟。(錯誤)

→本於憲法保障人身自由、人民訴訟權利及第七十七條之意旨,在平時經終審軍...

【評論主題】28 若將法律規範之結構分成「構成要件」與「法律結果」,下列何者為法律結果?(A)民法第 1203 條第 1 項「遺囑人因遺贈物滅失、毀損、變造、或喪失物之占有,而對於他人取得權利時,推定以其權利,為

【評論內容】

解析:A法律結果,B~D構成要件

一般法律條文,分成兩類型:完全性法條、不完全性法條

一、完全性法條

(一)法律條文中,同時具有「構成要件」和「法律效果」的規定。

(二)例如:

     民法第184條第一項前段為例: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

     負損害賠償責任。

     「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為構成要件。

     「負損害賠償責任」,為法律效果。

二、不完全性法條:可分為:定義性法條、補充性法條。

(一)定義性法條

  1  在對其他法條之構成要件上所使用的概念,做出更進一步的闡釋或限制。

  2  例如:

     民法債權各論篇對各種典型契約的規定,...

【評論主題】35 某家酒商過去將葡萄酒製程的廢料紅麴當作肥料,現在則改製成厚度僅 0.3 公分的紅麴餅乾,為該公司賺進七億元的商機。上述作法突顯何項生產要素的重要性? (A)人力資源 (B)人造資本 (C)自然資

【評論內容】

*補充:

一、經濟發展要素(決定經濟成長的因素)

(一)一國經濟發展應具備的要素好壞,

     都會影響著該國的經濟成長、環境生態與資源、國民生活品質。

(二)經濟發展要素

     共有六項,包括四個資本與兩個能力:

     人造資本、人力資本、自然資本、社會資本、企業才能、政府效能。

二、經濟發展要素之說明

(一)人造資本

   1 機器設備等資本愈多,經濟體系的產能愈大,愈容易把國民生產毛額的餅加大。

   2 資本的數量和品質均非常重要,資本的品質能不能提升,也會影響經濟成長。

(二)人力資本

   1  人力的數量和品質,更是影響經濟活動的關鍵因素。

      如果一般國民沒有受...

【評論主題】24 關於「君主國」與「共和國」之區分,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君主國」在政治上採取專制制度 (B)「共和國」在政治上採取民主制度 (C)「君主國」之國家元首採世襲制度 (D)「共和國」之國家元首採

【評論內容】

分析:

一、國體

    國體是國家之形式(form of state)其區別是以國家元首之身分為標準。

    以君主為元首的叫做君主國,例如:英國、日本。

    以總統為元首的教做共和國,例如:美國、法國。

    中華民國:共和國體。

二、政體

(一)政體是統治的形態(form of government),可分為:民主制與獨裁制。

     主要區別:

  1  國家最高意思的歸屬

     民主制國家,國家最高意思的決定權在國民。

     反之,獨裁制國家,國家最高意思則由一人或少數人決定。

   2  國家最高意思的形成方式

     民主制以相對主義為原則,採取討論方式取決於多數決定。

     獨裁制國家...

【評論主題】29 酒駕問題造成無數家破人亡,成為眾所矚目的社會問題,因此政府乃修改「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提高對酒駕的行政上處罰,希望藉此遏止酒駕行為。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這是以政府的法律管制處理市場失靈

【評論內容】

* 補充

一、市場失靈的意義與原因

(一)意義

  1  市場機制:

      市場的「均衡價格」,可自由調整,是透過產品成本(供給)與效益(需求)

     充分反映

  2  市場失靈:

     供需無法由市場機制顯現出來,資源無法得到最有效使用。

(二)市場失靈的原因

      生產者之間缺乏競爭(生產者太少)、產品具備公共財的特性、具有外部效果

     的經濟行為。

二、政府失靈(governmentfailure)

(一)意義

  1  面對市場失靈時,政府可以利用各種對策來影響市場的運行。

      但是政府政策制定不當、執行缺失、資訊不足等因素,政府作出降低經濟效率

     決策的現...

【評論主題】26 若新臺幣兌美元的匯率由三十比一變為三十三比一。在其他條件不變下,此一匯率的變化,在國際貿易上顯示出下列何種意義? (A)進口物品的價格下降 (B)鼓勵民眾去美國旅遊 (C)新臺幣貶值刺激出口 (

【評論內容】

分析:

匯率:國與國之貨幣兌換的價值比率。

題目敘述:新臺幣兌美元的匯率由三十比一變為三十三比一。

         NT:US= 30:1變為33:1

代表原先新台幣30元可換美金1元,改變成為 新台幣33元可換美金1元。

造成 要用更多量的新台幣才能換到元來固定數量的美金。就是台幣貶值的意思。

台幣貶值

代表原定台幣價錢的我國貨物輸往美國時,美國可用原有的美金購買更多台灣貨物。

因為原來用一美金可買30元台幣貨物,台幣貶值後,同樣一美金可買33元台幣的貨物,美金買的台製貨物變多。

台幣貶值的影響

(1)有利於台灣出口。  就是(C)新臺幣貶值刺激出口     D(不一定)

(2)用原有的錢去美國消費變貴 造成 (B...

【評論主題】28 某家超商鼓勵民眾將 200 元的統一發票中獎金額存在會員卡中,再加碼贈送 50 點會員點數,讓民眾可以把它當現金 5 元使用,藉此吸引更多的來客率。在其他條件不變的情況下,上述超商考量的目的應為

【評論內容】

*補充

一、消費者剩餘(consumersurplus)

    消費者(需求者)消費一件物品時候,所願意支付最高價格與他實際支付價格的

    差距。

    公式

    消費者剩餘 = 總需求價格(消費者的總效益)-實際支付的價款

    例如:

    聖誕節將至,小華想買iphone手機,其心裡願付價格為50000元,正逢該店紀念

    賈伯斯而打折,特價為500元,請問小華的消費者剩餘為多少?

    答案:消費者剩餘 = 50000 – 500 = 49500 (元)

消費者剩餘面積可增加 或 減少 (參考下面的圖形)

    消費者剩餘 原為 X 面積。

    但是,當價格越低,如上圖所述,當價格由P1下降到P2時候,

...

【評論主題】7 根據公民投票法之規定:「當國家遭受外力威脅,致國家主權有改變之虞,甲得經行政院院會之決議,就攸關國家安全事項,交付公民投票。」關於甲的法定職權,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可向立法院提出覆議 (B)

【評論內容】

本題的「甲」是總統。

公民投票法 第 16 條 第1項:

當國家遭受外力威脅,致國家主權有改變之虞,「總統」得經行政院院會之決議,

就攸關國家安全事項,交付公民投票。

關於甲的法定職權,

(A)可向立法院提出覆議→行政院長才有的權力。(總統無此權力)

憲法增修條文 第3條 第二項 第二款:行政院依左列規定,對立法院負責,

行政院對於立法院決議之法律案、預算案、條約案,如認為有窒礙難行時,得經總統之核可,於該決議案送達行政院十日內,移請立法院覆議。

 

(B)享有被動解散國會權 →總統的法定職權

憲法增修條文 第3條 第二項 第三款:

立法院得經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一以上連署,對行政院院長提出不信任案。

不信...

【評論主題】13 某輪胎公司與高中汽車修理科進行合作,由該公司提供機械器具作為教學練習使用,讓學生學習時,能夠將理論與實務結合。該輪胎公司所提供的機械器具,是屬於經濟發展要素中的那一項? (A)自然資本 (B)人

【評論內容】

分析:

該輪胎公司所提供的機械器具,屬於經濟發展要素中的(B)人造資本

分析如下:

經濟發展要素(決定經濟成長的因素)

一國經濟發展應具備的要素好壞,都會影響著該國的經濟成長、環境生態與資源、

國民生活品質。

經濟發展要素,共有六項:

人造資本、人力資本、自然資本、社會資本、企業才能、政府效能。

  (四個資本、兩個能力)

一、人造資本

 1 機器設備的資本愈多,經濟體系的產能愈大,愈容易把國民生產毛額的餅加大。

 2 資本的數量和品質均非常重要,資本的品質能不能提升,也會影響經濟成長。

二、人力資本

 1  工作人力的數量和品質,更是影響經濟活動的關鍵因素。

    如果國家的一般國民沒有受過基礎...

【評論主題】15 小智今年 12 歲,他所從事的下列何項行為須經法定代理人同意才具有法律效力?(A)接受小華母親贈送的生日禮物 (B)用母親給的零用錢購買早餐 (C)和鄰居協議賠償打破鄰居玻璃的費用 (D)用自己

【評論內容】

分析:

民法的行為能力:

一、意義

    能獨立且有效,做出法律行為的資格。

(一)民法新修正條文 (修正日期:民國 110 年 01 月 20 日)

     第 12 條:滿十八歲為成年。(舊法:滿二十歲為成年。)

      第 13 條:

                未滿七歲之未成年人,無行為能力。

                滿七歲以上之未成年人,有限制行為能力。

      已刪除舊法:

                未滿七歲之未成年人,無行為能力。

               滿七歲以上之未成年人,有限制行為能力。

               未成年人已結婚者,有行為能力。

    ...

【評論主題】6 隨著高齡化社會的來臨,國際移工的身影已深入臺灣家庭,然而媒體總以「口音怪異、膚色黝黑、吵雜或是忠誠度不足、常常逃跑」來形容移工的樣貌。由此可知,媒體主要是透過下列何種方式來影響閱聽 人的認知? (

【評論內容】

分析:

(A)總白癡化

總白痴化:

是1957年2月2日,由日本評論家大宅壯一提出的社會學名詞,

原稱一億總白痴化,「一億」係指日本總人口,帶有社會上所有人的涵義。

大宅壯一認為,電視不同於其他媒體,具有聲音、顏色畫面,容易使人沉浸其中;

許多大眾媒體利用其廣告、新聞或其他節目對觀眾進行洗腦,灌輸政治思想、偏差觀念,容易使一個人「白痴化」。所以大宅壯一將此觀念提出,提醒所有閱聽人不要輕易受媒體影響。總白痴化很快就被各國的社會學者拿來研究,也有不少國家的教育中也加入了這個專有名詞。

 

(B)置入性行銷

置入性行銷(Placement marketing,又名:置入式行銷、植入式廣告)

或稱為:產品置入(Product placeme...

【評論主題】11 小楊時薪 400 元,為了省錢每餐固定支出 60 元,某日小楊花了 1,500 元搭乘高鐵參加兒子的大學畢業典禮,請同事小許代班 6 小時,事後小楊請小許吃一客 350 元的豪華晚餐作為答謝,自

【評論內容】

分析:

機會成本(opportunity cost)

(一)定義

在面對有限的資源時,做選擇所要付出的最高代價就是機會成本。

機會成本並不是我們所放棄的所有價值,而是指我們所放棄的選擇中最高價值的部分。

例如:

甲同時有三個工作機會,其他條件一樣,X職位可得一萬元,Y職位可得二萬元,

Z職位可得三萬元。請問:甲的機會成本為何?

解說:

如果甲選擇X或Y的工作,所放棄的最有價值的工作都是Z,機會成本是三萬元。

如果甲選擇Z的工作,而放棄Y,則只有二萬元的機會成本。

當然,甲不會選一萬元的工作(用正常的頭腦想想吧。)

(二)機會成本,包括:外顯成本、隱含成本之和。

   1、外顯成本(會計成本):必須投入的資本。

   ...

【評論主題】23 二次大戰後,由於戰後重建及國內發展的需要,各國有別於過去「有限政府」的概念,擴張行政權,追求大有為的「萬能政府」。下列為某國所實施的政策,何者最能看出上述概念的轉變?①透過軍隊及海 岸巡防維護領

【評論內容】

一、有限政府

(一)在君主專制被推翻時,民主政府主要的目的是維護民主政治的存在。

      ③每四年進行民意代表選舉落實普選。(有限政府的主張)

(二)人民懼怕政府又多管事而干涉民權和自由,

      古典學派的學者在放任主義思想下,主張:

      政府應為「有限政府」,只管理對外事務的外交國防,讓國家不受侵略。

      對內維持治安而不讓人民受到人身和財產權之迫害。

     ①透過軍隊及海岸巡防維護領海安全 (有限政府的主張)

二、萬能政府

(一)一次大戰後,戰爭讓每個國家的人民陷入經濟窮困、病毒傳染病侵害。

      造成過去流行的放任主義,也就是政府不應該多管事而只管治安國...

【評論主題】4 所謂「友善職場」,就是無歧視、重平等的職場。在職場中,勞工與雇主彼此尊重、合作,共同打造一個性別平權的工作環境。下列何種作法,最有助於促進「友善職場」? (A)開放同志勞工因伴侶生病時可請家庭照顧

【評論內容】

(A)對同志勞工,對其改變成為無歧視、重平等的職場,實現性別平權的工作環境。

(B)玻璃天花板(glass ceiling)

     在公司企業和機關團體中,限制某些群體(女性、少數族裔)晉升到高級經理

     及決策階層的障礙。正如玻璃一樣,這個障礙雖然不是明文規定在那裡,卻實

     實在在存在。造成性別的實質不平等。

(C)性別職業隔離制度,無法保障女性就業機會。造成性別的實質不平等。

     例如過去限制女性不得從事駕駛、警察、軍事安全的工作。

(D)降低女性勞動參與率以避免蠟燭兩頭燒現象,造成性別的實質不平等。

     女性是否參與勞動職場工作,尊重個人的自我決定權,而非刻意用政策或法律

     阻礙其加入職場工作。

【評論主題】14 高二的阿文參加學校舉辦的法律營活動,前往各級法院及檢察署參訪。以下為他的參訪心得,依相關法律規定,下列何者錯誤?①檢察官當庭訓斥被告,並裁定羈押 ②在簡易庭中,由五位法官同時開庭 ③前往高等法院

【評論內容】

分析:

① 檢察官當庭訓斥被告,並裁定羈押 (X)

   正確答案是:法官才能裁定羈押。

② 在簡易庭中,由五位法官同時開庭 (X)

   正確答案是:

   簡易庭是在地方法院,且只有一位法官。

   最高法院審判,才是由五位法官同時開庭。

③ 前往高等法院民事執行處參訪 (X)

   民事執行處,只設置在 地方法院是民事執行處。

   若是案件已在高等法院,則由高等法院的民事庭法庭處理。

④ 檢察官對涉及告訴乃論案件的被告提起公訴 (O)

   刑事訴訟法對於提起公訴,分為:非告訴乃論罪 及 告訴乃論。

   告訴乃論,即不訴不理。指的是:

   某一些刑事案件中,必須要有被害人或原告提出訴訟,國家( 檢察官 ) 才會

...

【評論主題】18 有些人認為對犯罪者要處以刑罰,是讓民眾知道犯罪的下場,警惕自己不要犯罪。此種思維是屬於下列何種刑罰理論? (A)應報理論 (B)一般預防理論 (C)特別預防理論 (D)綜合理論

【評論內容】

刑罰的目的   

(一)應報理論

   1  基於「善有善報,惡有惡報」的思想,刑罰就是「應報」。

     認為犯罪是違反正義的行為,因此對犯罪者科以刑罰,是理所當然。

   2  源於人類的「以牙還牙、以眼還眼」復仇思想。

     刑罰目的,就是對犯罪之惡害加以報復。

(二)預防理論

   1  主張

      刑罰是保護社會利益的手段,目的不是對犯罪者進行報復,應是重視對將來

     犯罪的預防,以達成「刑期無刑」。

     刑罰的目的:教育人民自願遵守法律,達到不用刑罰的最高理想。

   2  分類

     (1)一般預防理論:

         預先讓ㄧ般人對犯罪及各種刑罰規定的...

【評論主題】30 有關美國零基預算制度的敘述,下列何者錯誤?(A) 1970 年代德州儀器公司開始試行 (B) 1997 年卡特總統上台,聯邦政府零基預算之實施宣告終止 (C)每一年度的預算審核都要從零開始重新評

【評論內容】

(A) 1970 年代德州儀器公司開始試行(正確)

零基預算(Zero Base Budgetting Z.B.B.)係於1968年由美國德州儀器公司所發起(Taxas Instrument Co.),其創始人為Peter A. Pyhrr,首先係用以編製該公司研究部門的預算,頗著績效。且由於立意中肯,易為一般人所接受。

零基預算由德州儀器公司開始編製,不久,即風靡全美國。

聯邦政府、州政府及地方預算的編製,均依循零基預算的原理,據以抑制政府的膨脹支出,並給予納稅人更多、更佳的服務。考其原因,係緣近年來,美國聯邦及州政府的預算,逐年增加,對於原有的計畫,總是視為當然,一律照列,其預算金額,不但未遭削滅,反因物價上漲等理由,要求增加,結果自難免流於浪費。

零基預算...

【評論主題】20 下列何種我國法令規範須經地方立法機關通過,並由各該地方政府公布後施行?(A)自治條例 (B)自治規則 (C)自律規則 (D)委辦規則

【評論內容】

地方制度法  第 25 條

直轄市、縣(市)、鄉(鎮、市)得就其自治事項或依法律及上級法規之授權,

制定 自治法規。

自治法規經地方立法機關通過,並由各該行政機關公布者,稱自治條例;(A)

自治法規由地方行政機關訂定,並發布或下達者,稱自治規則。

【評論主題】43 近年出現了網路輿情的民意探詢機制(例如:正負情緒分析),這是用什麼方式來了解民意?(A)網路問卷調查 (B)網路文字的探勘 (C)透過網路直播進行官民互動 (D)網路公民連署

【評論內容】

一、另類的網路民調:利用文字探勘(網路文字的探勘)分析大眾觀感

(一)實際案例說明

  1  走進一家餐廳,面對菜單上琳琅滿目的菜色時,你會感到困擾,不曉得該選

     哪幾道菜才不虛此行嗎?

  2  走進手機通訊行,你會猶疑在多種選擇當中而不知所措嗎?

  3  你會不會希望,能有一個先前不久才發佈的網路民調,剛好是根據你所希望的

     消費需求,調查出大家所公認的最佳選擇呢?

  4  現代人每天都在做消費決策,網路上的確也有很多消費心得分享,但你會不會

     總是發現:自己的需求是獨一無二的,往往得耗費心思瀏覽許多消費心得才能

     得到符合自己需求的消費指引?

  5...

【評論主題】46 下列何者不是非營利組織?(A)公益性社團法人 (B)私立大學 (C)行政法人 (D)財團法人

【評論內容】

※ 補充資料:

行政法人,性質是 公法人。

立法院在民國100年4月8日三讀通過「行政法人法」之制定,作為行政法人共通

事項之基準。

(一)我國推動行政法人制度之目的

  1  針對國家行政任務中,不適合或無須國家行政機關自為執行者,將其從行政

     部門移出,任務轉交由另外設立且不以公務人員為成員之公法人。

  2  致使執行任務之組織,不須再為政府人事及會計制度所束縛,且免受國會之監

     督,而能以企業經營之精神,提升其效率及品質,並減輕政府財政負擔。

(二)行政法人之意義

  1  係指行政主體,將一部份之行政任務,自一般行政組織中移出,

     交由具有法人屬性之組織來執行。此...

【評論主題】25 依據特別權力關係理論,有關公務員和國家關係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A)公務員如受懲罰,有權尋求司法救濟 (B)公務員須服從國家機關所頒布的各項法令和內規 (C)國家特別保障公務員的結社自由權 (

【評論內容】

詳細說明如下:

一、傳統時期的「特別權利義務」關係

    特別權力關係:

    基於具有特定身分的人民,與國家政府機關基產生特定的權力服從關係。

(一)類型

   1  法律規定:服兵役、義務入學。

   2  自願:擔任公職、使用醫院。

   3  其他原因:法院判決而入獄服刑。

(二)特徵

   1  義務不確定性:不定量的勤務。

   2  無法律保留原則適用:

     政府機關無法律授權,也能對特定身份之義務人作出權利限制。

   3  欠缺法律救濟途徑:

      只能透過內部規則加以限制,不能提起司法救濟。(B)

二、當代的「特別法律」關係

    現代已不是傳統時期「特別權利義務」關係下,人...

【評論主題】19 下列何者是我國直轄市政府所屬一級機關的名稱?(A)局 (B)所 (C)大隊 (D)中心

【評論內容】

※ 補充資料:

我國中央政府所屬一級機關的名稱

依據: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 第 3 條

本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機關:

    就法定事務,有決定並表示國家意思於外部,而依組織法律或命令設立,

    行使公權力之組織。

二、獨立機關:

    指依據法律獨立行使職權,自主運作,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受其他機關指揮

    監督之合議制機關。

三、機構:

    機關依組織法規將其部分權限及職掌劃出,以達成其設立目的之組織。

四、單位:基於組織之業務分工,於機關內部設立之組織。

※ 補充資料:

我國中央機關之行政院所屬一級機關的名稱,

參照 行政院組織法,稱:部、會、獨立機關。

各部會首長

(1)十四部

...

【評論主題】27 下列何者不是我國負責政府預算編製、執行及決算的主要權責機關?(A)財政部 (B)行政院主計總處 (C)立法院預算中心 (D)審計部

【評論內容】

※ 補充資料:

詳細說明:我國負責政府預算編製、執行及決算的主要權責機關。

預算法  第 28 條 第一項 前段 (中央各部門制編各機關之概算編制)

中央主計機關、中央經濟建設計畫主管機關、審計機關、中央財政主管機關及其他有關機關應於籌劃擬編概算前,依下列所定範圍,將可供決定下年度施政方針之參考資料送行政院。

預算法 第 43 條

各主管機關應將其機關單位之歲出概算,排列優先順序,供立法院審議之參考。

前項規定,於中央主計機關編列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時,準用之。

審計法 第 2 條

審計職權如左:

  一 監督預算之執行。

  二 核定收支命令。

  三 審核財務收支,審定決算。(負責政府決算之審查)

  四 稽...

【評論主題】17 有關下列各個組織屬性的敘述,何者正確?(A)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是輔助單位 (B)台灣高鐵公司是財團法人 (C)中華郵政公司是公營事業 (D)中華電信公司是行政機構

【評論內容】

(A)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是輔助單位 (錯誤)

臺灣鐵路管理局,是中華民國交通部的部屬機關(附屬事業機構)。

沒有臺灣鐵路公司,而是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簡稱:臺灣鐵路局、臺鐵局、臺鐵,是交通部的營運部門,負責經營臺灣傳統鐵路系統(臺灣鐵路)。營運路線共有13條,長度達1085.3公里。另外,於2013年5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受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委託經營阿里山森林鐵路。

臺鐵局於1990年代之後的營運狀況已經處於嚴重虧損,至2000年已經累積負債至將近新臺幣千億元。於2002年改組為負責決策的「臺鐵公司化專案小組」及執行面的「臺鐵公司化工作小組」,來著手規劃臺鐵局的公司化與民營化,惟辦理進度緩慢,未能提出具各方...

【評論主題】16 如法律規定欠繳路邊停車費之車主,其健保卡將被鎖卡,係違反那一行政法原則?(A)有利不利一律注意原則 (B)平等原則 (C)明確性原則 (D)不當聯結禁止原則

【評論內容】不當聯結之禁止原則: 防止行政機關利用其優勢地位而濫用公權利,造成人民不合理的負擔。 行政行為對人民造成不利益所使用之手段,必須與行政行為所欲追求之目的間有 合理之聯結關係存在。 最高行政法院90判字17.....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12 憲法增修條文第10條第2項規定:經濟及科學技術發展,應與環境及生態保護兼籌並顧。關於此一規定之性質,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此一規定為方針性條款 (B)得做為國家立法對高汙染行為課以特別公課之

【評論內容】一、憲法條文內容的性質 (一)方針條款    1  該項憲法條文僅具有宣示意義,作用只是指出國家機關日後發展與努力的       方向。    2  例如:憲法第13章 基本國策       憲法 第 141 條:       中華民國之外交,應本獨立自主之精神,平等互惠之原則,敦睦邦交,       尊重條約及聯合國憲章,以保護僑民權益,促進國際合作,提倡國際正義,       確保世界和平。 (二)憲法委託    1  憲法條文必須透過立法者的立法行為方能加以實現,而立法者有義務透過       立法實現該項憲法內容。    2  例如:憲法 第12章 選舉、罷免、創制、複決       憲法 第 129 條: ...

【評論主題】25 A、B 兩人結婚無效卻同居在一起,並親密互稱夫妻,對外也是以夫妻關係出現。10年後,A 執意分手。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如果 B 無謀生能力,可以向 A 請求若干贍養費 (B)兩人同居期間,

【評論內容】一、事實夫妻的定義 美國、德國都有事實上夫妻的規定,但我國法律沒有,都是透過法院判決所建構出 來的。事實上夫妻概念的產生,是為了保障長期同居的經濟弱勢伴侶,有其重要性 在,但如果過度保護未結婚的事實上夫妻,又可能產生鼓勵大眾不結婚的結果,也 會造成社會問題。 (一)男女未登記結婚    1  但雙方已長期同財共居,對內、對外都自認是夫妻關係,       讓外人也都認為這對男女就是夫妻而言。    2  雙方已長期同財共居的時間要夠長才行,       年輕戀人同居,但時間不夠長,尚未能看出有長期結合之可能,大家也都認       為他們是男女朋友而不是夫妻,就非事實上夫妻。 (二)法源依據 (D、事...

【評論主題】11 有關立法委員言論免責權,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立法委員在立法院內所為之言論及表決,不受刑事訴追,亦不負民事賠償責任 (B)立法委員於院內之言行,縱違反立法院內部所訂自律之規則,亦無須負責 (C

【評論內容】

立法委員之保障

(一)言論免責權之保障

   1  憲法第73條:立法委員,在院內所為之言論及表決對院外不負責任。

      所謂「院內所為之言論及表決對院外不負責任」,所指涉的「責任」為何?

      依據大法官釋字第401號,

     立法委員在院內所為言論及表決,不受刑事追訴、亦不負民事賠償之責,(A)

     除因違反其內部所定之自律規則(B)而受懲戒之外,並不負行政責任之意。

   2  言論免責權之保障制度,有兩種:

      (1)絕對保障制度

          民意代表在執行職務時所發表的言論不論言論的內容及地點、場所,

          給予絕對的保障。

     (2)...

【評論主題】18 憲法上「講學自由」保障之主體,主要指下列何者?(A)小學老師 (B)國中老師 (C)高中老師 (D)大學老師

【評論內容】協同意見書(釋字第 380 號)      ...

【評論主題】16 如法律規定欠繳路邊停車費之車主,其健保卡將被鎖卡,係違反那一行政法原則?(A)有利不利一律注意原則 (B)平等原則 (C)明確性原則 (D)不當聯結禁止原則

【評論內容】

不當聯結之禁止原則:

防止行政機關利用其優勢地位而濫用公權利,造成人民不合理的負擔。

行政行為對人民造成不利益所使用之手段,必須與行政行為所欲追求之目的間有

合理之聯結關係存在。

最高行政法院90判字1704號判決:

行政法所謂不當聯結禁止原則,必須要有合理聯結關係存在。

罰鍰不繳納涉及者為行政秩序罰之執行問題,故換發行車執照,與汽車所有人違規

罰鍰未清繳,互欠實質上之關聯,亦有悖"不當聯結禁止原則"。

【評論主題】12 憲法增修條文第10條第2項規定:經濟及科學技術發展,應與環境及生態保護兼籌並顧。關於此一規定之性質,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此一規定為方針性條款 (B)得做為國家立法對高汙染行為課以特別公課之

【評論內容】

 

一、憲法條文內容的性質

(一)方針條款

  1  該項憲法條文僅具有宣示意義,作用只是指出國家機關日後發展與努力的

     方向。

  2  例如:憲法第13章 基本國策

     憲法第 141 條:

     中華民國之外交,應本獨立自主之精神,平等互惠之原則,敦睦邦交,

     尊重條約及聯合國憲章,以保護僑民權益,促進國際合作,提倡國際正義,

     確保世界和平。

(二)憲法委託

  1  憲法條文必須透過立法者的立法行為方能加以實現,而立法者有義務透過

     立法實現該項憲法內容。

   2  例如:憲法 第12章 選舉、罷免、創制、複決

     憲法第 129 條:

...

【評論主題】25 A、B 兩人結婚無效卻同居在一起,並親密互稱夫妻,對外也是以夫妻關係出現。10年後,A 執意分手。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如果 B 無謀生能力,可以向 A 請求若干贍養費 (B)兩人同居期間,

【評論內容】

一、事實夫妻的定義

美國、德國都有事實上夫妻的規定,但我國法律沒有,都是透過法院判決所建構出

來的。事實上夫妻概念的產生,是為了保障長期同居的經濟弱勢伴侶,有其重要性

在,但如果過度保護未結婚的事實上夫妻,又可能產生鼓勵大眾不結婚的結果,也

會造成社會問題。

(一)男女未登記結婚

  1  但雙方已長期同財共居,對內、對外都自認是夫妻關係,

     讓外人也都認為這對男女就是夫妻而言。

  2  雙方已長期同財共居的時間要夠長才行,

     年輕戀人同居,但時間不夠長,尚未能看出有長期結合之可能,大家也都認

     為他們是男女朋友而不是夫妻,就非事實上夫妻。

(二)法源依據(D、事...

【評論主題】21 下列關於法律漏洞概念的說明,何者正確?(A)法律漏洞是指案件事實沒有法律可規範的狀態 (B)法律解釋可以逾越法律文義範圍,避免產生漏洞 (C)法律漏洞是指本應有法律規範,但卻無法律規範的情況 (

【評論內容】

法律的功能,在幫助人類將正義實現在共同生活上。

一、法律漏洞的認定:

不論法律是否對於與它類似之案例是否已作了規範,實際上這項法律對於一個應被

規範的生活事實,根本未被作妥當的規範。(C)

換言之,法律漏洞,必須是成文法的條文中無法按照解釋方法(文義解釋、體系解

釋、歷史解釋等),從條文文字的內容中做出對於適用法律者而言。

只要是能夠藉由解釋方法得出的結論,就不能稱作是「法律漏洞」。

二、以民事而論

民法第1條規定:「民事,法律所未規定者,依習慣;無習慣者,依法理。」

藉由此一規則,民事訴訟實務所適用的法規範,可由法典明文擴散到非法典明文的

「習慣法」與「法理」。

就法規範的完足性來說,民事實...

【評論主題】26 上週日甲女於突發性精神錯亂中,同意將自己的 M 動產以新臺幣(以下同)10萬元出售於乙男。翌日,甲恢復正常,甲、乙雙方履行約定,在讓與合意下,甲將 M 交付給乙,乙給予甲10萬元現金。下列敘述何

【評論內容】

依據題目所述:甲恢復正常,甲、乙雙方履行約定,在讓與合意下,甲將 M交付

給乙。

(一)法律行為之生效要件(產生法律效力,所應具備的要件)

      一般生效要件:

      【當事人有行為能力】+【法律行為之標的可能、確定、合法】

       +【意思表示健全】

(二)當事人具有行為能力

  1  在民法上,完全行為能力人無需經他人允許或承認,可產生獨立完全有效的

      法律行為。

   2  若是當事人發生精神異常而無法作有效判斷事物,須經法院裁定為被監護之

     人,被視為無行為能力之人,而其行為無法律效力。

     民法第15條:受監護宣告之人,無行為能力。

     ...

【評論主題】19 行政命令若遭法官於審理具體訴訟案件時拒絕適用,其效力為何?(A)系爭行政命令仍屬有效 (B)於本案判決確定後正式失效 (C)系爭行政命令自拒絕適用時起失效 (D)僅於本案審理期間對相類似訴訟案件

【評論內容】

一、行政命令失效之理由與方式

(一)行政命令失效,須由制定此命令之行政機關宣布。

     中央法規標準法第 22 條 (第二、三項)

     法律之廢止,應經立法院通過,總統公布。

     命令之廢止,由原發布機關為之。

     依前二項程序廢止之法規,得僅公布或發布其名稱及施行日期;並自公布

     或發布之日起,算至第三日起失效。

(二)由大法官透過釋憲、統一解釋法令,宣布該法令失效。

  1  憲法  第 172 條:命令與憲法或法律牴觸者無效。

     憲法  第173 條:憲法之解釋,由司法院為之。

  2  憲法訴訟法 第52條  (違憲法規範失效期限)

     判決宣告法規範...

【評論主題】14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有關集會與結社自由,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憲法保障之集會自由,不包括遊行之自由 (B)集會與結社之不同處,在於集會為組成長期間之團體 (C)國家應提供適當集會場所,並保護集

【評論內容】

釋字718號(民國 103 年 03 月 21 日)

解釋文

集會遊行法第八條第一項規定,室外集會、遊行(A)應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

未排除緊急性及偶發性集會、遊行部分,及同法第九條第一項但書與第十二條第

二項關於緊急性集會、遊行(A)之申請許可規定,違反憲法第二十三條比例原則

,不符憲法第十四條保障集會自由之意旨,均應自中華民國一0四年一月一日起

失其效力。本院釋字第四四五號解釋應予補充。

理由書第一段

憲法第十四條規定人民有集會之自由,旨在保障人民以集體行動之方式和平表達

意見,與社會各界進行溝通對話,以形成或改變公共意見,並影響、監督政策或

法律之制定,係本於主權在民理念,為實施民主政治以促進思辯、尊...

【評論主題】28 若將法律規範之結構分成「構成要件」與「法律結果」,下列何者為法律結果?(A)民法第 1203 條第 1 項「遺囑人因遺贈物滅失、毀損、變造、或喪失物之占有,而對於他人取得權利時,推定以其權利,為

【評論內容】

解析:A法律結果,B~D構成要件

一般法律條文,分成兩類型:完全性法條、不完全性法條

一、完全性法條

(一)法律條文中,同時具有「構成要件」和「法律效果」的規定。

(二)例如:

     民法第184條第一項前段為例: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

     負損害賠償責任。

     「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為構成要件。

     「負損害賠償責任」,為法律效果。

二、不完全性法條:可分為:定義性法條、補充性法條。

(一)定義性法條

  1  在對其他法條之構成要件上所使用的概念,做出更進一步的闡釋或限制。

  2  例如:

     民法債權各論篇對各種典型契約的規定,...

【評論主題】28 下列關於法人之侵權行為能力敘述,何者正確?(A)法人有侵權行為能力,並由法人單獨負責 (B)法人無侵權行為能力,因法人無識別能力 (C)法人有侵權行為能力,由法人與其董事或其他有代表權人連帶負責

【評論內容】

一、法人

(一)定義

  1  社會組織,經由法律的創設,可像自然人一樣,在法律上具有權利能力。

  2  法人的權利能力,始於登記完畢,終於解散後清算終結時。

     未申請登記的團體,只能叫做民間團體,法律效力只約束個人。

  3  分類

     (1)公法人:依公法而設立的法人。例如:國家、地方自治 團體等。

     (2)私法人:依私法而設立的法人。

二、法人的責任

(一)法人的負責人

   1  法人是法律上擬制之人格,法人做的一切事務,必須依靠法人的代表人

     或受僱人。

   2  法人必須設董事,就法人一切事務對外代表法人,董事如有數人,

     關於法人事務的執行原則上...

【評論主題】15 下列何者並非地方立法機關之成員?(A)縣議員 (B)市議員 (C)鎮民代表會代表 (D)原住民族部落會議代表

【評論內容】

一、地方立法機關之成員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第 2 條 第二款

本法所稱公職人員,指下列人員:

  二、地方公職人員:

直轄市議會議員(B)、縣(市)議會議員(A)(B)、鄉(鎮、市)民代表會代表(C)

、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以下簡稱原住民區)民代表會代表、直轄市長、縣(市)長、鄉(鎮、市)長、原住民區長、村(里)長。

二、原住民族部落會議代表,非地方立法機關之成員。

原住民族基本法第 2-1 條

為促進原住民族部落健全自主發展,部落應設部落會議。部落經中央原住民族主管

機關核定者,為公法人。

部落之核定、組織、部落會議之組成、決議程序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原

住民族主管機關定之。

諮商取得原住...

【評論主題】16 如法律規定欠繳路邊停車費之車主,其健保卡將被鎖卡,係違反那一行政法原則?(A)有利不利一律注意原則 (B)平等原則 (C)明確性原則 (D)不當聯結禁止原則

【評論內容】

不當聯結之禁止原則:

防止行政機關利用其優勢地位而濫用公權利,造成人民不合理的負擔。

行政行為對人民造成不利益所使用之手段,必須與行政行為所欲追求之目的間有

合理之聯結關係存在。

最高行政法院90判字1704號判決:

行政法所謂不當聯結禁止原則,必須要有合理聯結關係存在。

罰鍰不繳納涉及者為行政秩序罰之執行問題,故換發行車執照,與汽車所有人違規

罰鍰未清繳,互欠實質上之關聯,亦有悖"不當聯結禁止原則"。

【評論主題】12 憲法增修條文第10條第2項規定:經濟及科學技術發展,應與環境及生態保護兼籌並顧。關於此一規定之性質,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此一規定為方針性條款 (B)得做為國家立法對高汙染行為課以特別公課之

【評論內容】

 

一、憲法條文內容的性質

(一)方針條款

  1  該項憲法條文僅具有宣示意義,作用只是指出國家機關日後發展與努力的

     方向。

  2  例如:憲法第13章 基本國策

     憲法第 141 條:

     中華民國之外交,應本獨立自主之精神,平等互惠之原則,敦睦邦交,

     尊重條約及聯合國憲章,以保護僑民權益,促進國際合作,提倡國際正義,

     確保世界和平。

(二)憲法委託

  1  憲法條文必須透過立法者的立法行為方能加以實現,而立法者有義務透過

     立法實現該項憲法內容。

   2  例如:憲法 第12章 選舉、罷免、創制、複決

     憲法第 129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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