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7 下列何種情形,法院應依刑法第 75 條撤銷對受判決人緩刑之宣告?
(A)緩刑期內因故意犯他罪,而在緩刑期內受拘役或罰金之宣告確定者
(B)緩刑前因過失犯他罪,而在緩刑期內受罰金之宣告確定者
(C)緩刑期內因過失犯他罪,而在緩刑期內受拘役之宣告確定
(D)緩刑前因故意犯他罪,而在緩刑期內受逾六月有期徒刑之宣告確定者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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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f46791957】評論

分析:依據題目的法條規定(D)依據 刑法 第75條 第一項第二款之規定。但是本題的考題趨勢,必須注意 刑法其他條文 對於撤銷對受判決人緩刑之宣告。刑法 第 75 條受緩刑之宣告,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撤銷其宣告:  一、緩刑期內因故意犯他罪,而在緩刑期內受逾六月有期徒刑之宣告確定者。  二、緩刑前因故意犯他罪,而在緩刑期內受逾六月有期徒刑之宣告確定者。(D)前項撤銷之聲請,於判決確定後六月以內為之。 刑法 第 75-1 條受緩刑之宣告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足認原宣告之緩刑難收其預期效果,而有執行刑罰之必要者,得撤銷其宣告:  一、緩刑前因故意犯他罪,而在緩刑期內受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之宣告...

國考分母】評論

緩刑前&緩期中 故意:六個★ ★★★★ ...

TCJ】評論

不管是故意或過失,都要有“有期徒刑”的宣告,才得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