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5 依行政程序法及地方制度法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違法之行政命令,無效
(B)違法之自治規章,無效
(C)違法之行政契約,僅於法律特別規定之事由,始為無效
(D)違法之行政處分,除有法定撤銷事由外,均為無效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541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用戶】周小芳

【年級】

【評論內容】(D)  行政處分違法,其仍發生效力,但.....看完整詳解

【用戶】f46791957

【年級】

【評論內容】(A)違法之行政命令,無效。(正確)  行政程序法 第 158 條法規命令,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無效︰ 一、牴觸憲法、法律或上級機關之命令者。 二、無法律之授權而剝奪或限制人民之自由、權利者。 三、其訂定依法應經其他機關核准,而未經核准者。法規命令之一部分無效者,其他部分仍為有效。但除去該無效部分,法規命令顯失規範目的者,全部無效。 (B)違法之自治規章,無效。 (正確)地方制度法 第 30 條自治條例與憲法、法律或基於法律授權之法規或上級自治團體自治條例牴觸者,無效。自治規則與憲法、法律、基於法律授權之法規、上級自治團體自治條例或該自治團體自治條例牴觸者,無效。委辦規則與憲法、法...

【用戶】accord:協議;一致;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D選項錯誤,理由:違法之行政處分採取「重大明顯瑕疵理論」,亦即要重大違法、瑕疵明顯之情形,才是行政程序法第111條之當然無效情形。否則可由第114條行政處分瑕疵的補正、第116條行政處分的轉換為其他有效之行政處分,讓其變成合法的行政處分。

【用戶】忘記背後,努力面前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違法=牴觸上層法律;違背(目的)地方制度法 第 30 條自治條例與憲法、法律或基於法律授權之法規或上級自治團體自治條例牴觸者,無效。地方制度法 第 四 章 中央與地方及地方間之關係第 75 條直轄市政府辦理自治事項違背憲法、法律或基於法律授權之法規者,由中央各該主管機關報行政院予以撤銷、變更、廢止或停止其執行。行政程序法 第 二 章 行政處分 第 三 節 行政處分之效力第 110 條 第三項、第四項行政處分未經撤銷、廢止,或未因其他事由而失效者,其效力繼續存在。無效之行政處分自始不生效力。第 111 條行政處分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無效︰一、不能由書面處分中得知處分機關者。二、應以證書方式作成而未給予證書者。三、內容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