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6 稱物權行為者,謂以物權之取得、設定、喪失或變更為直接內容之法律行為。關於物權行為,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債權行為無效、不成立或被撤銷,會影響物權行為之效力
(B)就集合物,亦得為一項物權行為
(C)不動產買賣契約非物權行為
(D)處分行為即物權行為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困難0.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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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Levi
【年級】國三上
【評論內容】不動產買賣契約屬於債權行為,無排他性。物權行為具有排他性,且不動產是以「登記」才符合物權法上效果的行為。
【用戶】賴宥靜
【年級】大四上
【評論內容】買賣契約 非要式 債權行為 無排他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