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l02440581】評論
民法第841條 地上權不因建.....看完整詳解
【accord:協議;一致;】評論
民法第841條,民法第832之地上...
【賴宥靜】評論
自我筆記 給自己看的地上權不因建築物或其他工作物之滅失而消滅。(記法:那塊地就還在那 不會因為上面的建築物沒了就消失)
【Jacqueline Qi】評論
民法第三章地上權(A)正確è民法§834:「地上權無支付地租之約定者,地上權人得隨時拋棄其權利。」(B)正確è民法§832-2:「以公共建設為目的而成立之地上權,未定有期限者,以該建設使用目的完畢時,視為地上權之存續期限。」(C)錯誤è民法§838-1:「土地及其土地上之建築物,同屬於一人所有,因強制執行之拍賣,其土地與建築物之拍定人各異時,視為已有地上權之設定,其地租、期間及範圍由當事人協議定之;不能協議者,得請求法院以判決定之。其僅以土地或建築物為拍賣時,亦同。前項地上權,因建築物之滅失而消滅。」(D)正確è民法§836-1「土地所有權讓與時,已預付之地租,非經登記,不得對抗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