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1 下列何種不屬於國會保留之事項?
(A)消滅時效
(B)稅目
(C)大學生退學之要件
(D)公務人員免職之要件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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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Gray Meng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引用劉沛師的講義絕對法律保留:1.生命權剝奪與人身自由限制(罪刑法定原則)2.租稅義務(租稅法定主義)3.時效制度(抗辯或權利消滅.....看完整詳解

【用戶】國考就是場騙局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回樓上,釋字第413號解釋理由書節錄:憲法第十九條規定,人民有依法律納稅之義務,係指人民祇有依法律所定之納稅主體、稅目、稅率、納稅方法及稅捐減免等項目而負繳納義務或享受優惠,舉凡應以法律明定之租稅項目,自不得以命令取代法律或作違背法律之規定,迭經本院釋字第二一七號、第三六七號及第三八五號等著有解釋。判例當然亦不得超越法律所定稅目、稅率、稅捐減免或優惠等項目之外,增加法律所無之規定,並加重人民之稅負,否則即有違憲法上之租稅法律主義。所以稅目應該是絕對法律保留無誤(租稅法定原則)

【用戶】火神的眼屎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想請問這題是因大學自治所以不能以法律定之還是退學要件是細節性事項屬於相對法律保留?因為留言有兩派說法 不太確定是哪一個

【用戶】fanli6888

【年級】小六下

【評論內容】大學生退學之要件:屬大學自治範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