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9 依地方制度法規定,關於直轄市長之辭職,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應獲得市議會之事前同意
(B)得以口頭為之,且不必說明理由
(C)應向內政部提出並經核准
(D)應以書面為之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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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sst】評論

地方制度法§82直轄市長縣(市)長鄉(鎮、市)長村(里)長辭職、去職、死亡者由行政院派員代理由內政部報請行政院派員代理由縣政府派員代理公所派員代理辭職規定辭職生效: 均自核准辭職日皆需以書面為之+向行政院提出並經核准向內政部提出,由內政部轉報行政院核准向縣政府提出並經核准向鄉鎮市區公所提出並經核准補選規定應自事實發生之日起三個月內完成補選。但所遺任期不足二年者,不再補選,由代理人代理至該屆任期屆滿為止。補選之當選人應於公告當選後十日內宣誓就職,其任期以補足該屆所遺任期為限,並視為一屆。停職者副市長代理/無法則由行政院派員代理由副縣(市)長代理,不能代理者,由內政部報請行政院派員代理由縣政府派員代理...

加油】評論

整理自 9F 摩友 https:///user-100006037822511.htm辭職規定 皆需以書面為之補選規定 應自事實發生之日起三個月內完成補選。但所遺任期不足二年者,不再補選,由代理人代理至該屆任期屆滿為止。補選之當選人應於公告當選後十日內宣誓就職,其任期以補足該屆所遺任期為限,並視為一屆。 地方制度法§82直轄市長縣(市)長鄉(鎮、市)長村(里)長辭職、去職、死亡者由行政院派員代理由內政部報請行政院派員代理由縣政府派員代理公所派員代理辭職生效: 均自核准辭職日向行政院提出並經核准向內政部提出,由內政部轉報行政院核准向縣政府提出並經核准向鄉鎮市區公所提出並經核准停職者副市長代理/無法則由行政院派員代理由副縣(市)長代理,不能代理者,由內政部報請行政院派員代理由縣政府派員代理,置有副市長者,由副市長代理公所派員代理

whappy501】評論

當年前台南市賴清德 接任行政院長用書面辭去台南市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