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2 依行政程序法規定,「不當聯結禁止原則」之內涵,適用於下列何種行政行為?
(A)作成附附款之行政處分
(B)處理人民陳情
(C)訂定法規命令
(D)確定行政計畫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非常簡單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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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蝦皮:教育學程考題彙編】評論

禁止不當聯結:禁止不當聯結謂行政機關對人...

棒!】評論

行政程序法第94條之「合目的性」之要求,僅係消極性的最外部界線,亦即行政處分只要不因附款之附加,致使行政處分目的之實現受到阻礙或妨害,即符合「合目的性」之要求。附款附加除應具備上述消極合目的性要件外,尚應與主行政處分之目的,具有正當合理之關聯,此即學說上所稱之「不當聯結禁止原則」。亦即,行政處分之附款,既在達成行政處分及其所根據法律之目的,附款之合法性原因,即存在於該法律目的。如以附款達成非行政處分目的之其他目的,縱然該其他目的本身亦具有意義,但該目的並不在附款所根據實體規定之授權內,仍構成裁量之瑕疵。

9月四等警察 加油 高雄】評論

主要要你做的事情(行政處分額外要你做的事情,要跟行政處分有關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