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4 依現行法規定,有關總統、副總統之選舉罷免,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正副總統候選人應聯名登記,同列一組選票
(B)具雙重國籍者,如曾在中華民國自由地區繼續居住 6 個月以上,仍得為選舉人
(C)總統、副總統之罷免案,須經全體立法委員四分之一提議,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二同意後提出
(D)總統、副總統就職未滿 1 年者,不得罷免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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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已上台電職員】評論
總統、副總統之選舉罷免是屬於被選舉...
【蔡雅玲】評論
照最佳解所列法規,我也覺得並沒有說B是錯的,但也無從得知B是對的,如果它改“被”選舉人才明顯是錯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