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甲想殺 A,見 A 自對面走來,便舉槍將 A 擊斃,事後才發現 A 右手亦持槍藏在口袋中,當時正打算扣下板機殺甲。甲的行為在刑法上稱為:
(A)誤想防衛
(B)偶然防衛
(C)違法性錯誤
(D)反面之違法性錯誤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05617
統計:A(240),B(2035),C(324),D(285),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刑法毀損屍體之規定、法緒

用户評論

雷尼雅】評論

A誤想防衛 –欠缺防衛情狀→成立罪責過失B偶然防衛 -欠缺防衛意思→成立犯罪故意C違法性錯誤 –容許構成要件錯誤→包攝錯誤(誤以違法為合法)EX通姦罪→得減輕D反面之違法性錯誤—反面容許構成要件錯誤→反麵包攝錯誤(誤以合法為違法)EX同性戀→不罰

唐唐】評論

46 甲於發現仇人 A 尾隨在後,轉身掏槍射傷 A,沒想到 A 也正朝著甲開槍。甲之行為不成立正當防衛的理由為下 列何者? (A)欠缺現在不法之侵害 (B)欠缺防衛意識 (C)防衛過當 (D)濫用防衛權利 

f46791957】評論

(A)誤想防衛故意理★★★,...

yutingshi19】評論

違法性錯誤(行為人對於自己行為的違法性有誤認,跟構成要件錯誤有別)分直接禁止錯誤:行為人欠缺不法意識(行為人不覺得這件事違法  如通姦 在國外不犯法 在國內是不法間接禁止錯誤:行為人誤認行為能阻卻違法(如打人可能構成傷害罪但老師覺得自己對學生有懲戒權依刑法第16條  除有正當理由而無法避免者外,不得因不知法律而免除刑事責任。但按其情節可減輕其刑因兩種錯誤都是行為人欠缺不法意識,不影響故意之成立,僅能減免部分罪責(責任),而減輕其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