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如某社區之社區公約,約定區分所有權人不得於其住宅內設置各種中途之家,違者將由社區管理委員會訴請遷離。甲為該社區之住戶,於其所有之獨棟住宅內設置「未婚媽媽中途之家」,為社區管理委員會知悉,社區管理委員會即向法院起訴請求甲應遷離社區。請問法院於審理本案時,審酌雙方當事人之基本權保障時,應運用下列那一種理論?
(A)國民主權及參政權之理論
(B)基本權對國庫行為之效力
(C)私法自治及契約自由原則
(D)基本權之第三人效力理論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591354
統計:A(14),B(20),C(1176),D(1751),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動產質權

用户評論

YH Chen】評論

基本權第三人效力是在討論對私人主張基本權的效力問題。由於基本權乃是源自於人民對國家的請求權,因此基本權有所謂的「針對國家性」,但是對基本權的侵害來源有時並不限於國家,私人也有可能侵害他人的基本權;而針對來自其他私人的基本權侵害是否得主張基本權,就是所謂的基本權第三人效力問題。

乃今】評論

GOOLE查:「憲法上基本權利對第三者之效力-台北地院95重訴542號判決評析」有相關評論

Cindy Chang】評論

那為什麼不能選C呢?

Wei Hao Chen】評論

選c的情況 應該題目會寫不干涉之類的 像是尊重契約自由原則題目很明顯審酌雙方當事人之基本權保障

加油! 再加油!! 逆轉勝】評論

關鍵字=>基本權保障

筱涵孫】評論

應該是牽涉到甲的財產權

ミヤザワ】評論

基本權第三人效力憲法基本權利之保障常用於人民對抗擁有公權力之國家行政機關。「基本權第三人效力」理論則係在討論憲法基本權保障之規定可否用於人民間之私法關係。例如:人民主張職場之性別歧視造成其憲法所保障工作權之侵害等。https://lawslog.com/index/download?p=app&e=atta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