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民國 100 年11 月 30 日總統令公布的「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其附則規定該法部分條文「自公布三年後施行」,請問這些條文從那一天開始生效?
(A)民國 103年 11 月 29日
(B)民國 103年 11 月 30日
(C)民國 103年 12 月 1 日
(D)民國 103年 12 月 2 日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53104
統計:A(102),B(2123),C(281),D(313),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刑法毀損屍體之規定、被保險人不按期繳納保險費,權益會受到什麼影響?

用户評論

YH Chen】評論

中央法規標準法第 13 條 法規明定自公布或發布日施行者,自公布或發布之日起算至第三日起發生 效力。 

f46791957】評論

依據 中央法規標準法 第14條:法規特定有施行日期,或以命令特定施行日期者,自該特定日起發生效力。基於題目敘述,民國100年11月30日總統令公布的「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其附則規定該法部分條文「自公布三年後施行」,屬於「以命令特定施行日期者,自該特定日起發生效力。」民國100年11月30日的後三年施行生效日,為特定生效日:民國 103年 11 月 30日。

路小彎->國營考生歡】評論

能否解成自公布後施行   +    3天(本日算1天)自特有日+月/年者   =    特有日+ 月/年

加油! 再加油!! 逆轉勝】評論

回樓上16F,完全正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