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ミヤザワ】點評問題和點評內容

【評論主題】17 下列關於法律解釋方法之敘述,何者錯誤?(A)對於條文之解釋,應優先採歷史解釋(B)歷史解釋乃由立法資料與立法歷史考察立法者立法當時之真意所在(C)目的解釋係由法律之立法目的,解釋條文意義之方法(

【評論內容】文義解釋法的適用順位與效力位階如何?  若以憲法解釋的通說為例,文義解釋法固然在法律的解釋方法上應該優先適用,然依此解釋方法所得之見解往往最具缺陷,蓋憲法文義常有多種意義,若僅就文字所含蘊之文義為解釋,不是偏執一義、難期周延;就是容易相互矛盾、莫衷一是。職是之故,即使是在憲法同一條文內之法律名詞,亦不應僅以同一法條內之同一文字應為同一解釋之原則處理之,而應就規範對象、規範目的、法律體系、歷史淵源,乃至於比較法及利益衡量與價值判斷之方法綜合判斷之,始能若合符節、盡得其要(請參照大法官王和雄於釋字第三九二號解釋的部分不同意見書)。憲法專題:憲法的解釋方法--以釋憲實務見解為基礎@陳誠法政專業教學網—台灣の政治と法律|PChome Online 個人新聞台

【評論主題】17 下列關於法律解釋方法之敘述,何者錯誤?(A)對於條文之解釋,應優先採歷史解釋(B)歷史解釋乃由立法資料與立法歷史考察立法者立法當時之真意所在(C)目的解釋係由法律之立法目的,解釋條文意義之方法(

【評論內容】文義解釋法的適用順位與效力位階如何?  若以憲法解釋的通說為例,文義解釋法固然在法律的解釋方法上應該優先適用,然依此解釋方法所得之見解往往最具缺陷,蓋憲法文義常有多種意義,若僅就文字所含蘊之文義為解釋,不是偏執一義、難期周延;就是容易相互矛盾、莫衷一是。職是之故,即使是在憲法同一條文內之法律名詞,亦不應僅以同一法條內之同一文字應為同一解釋之原則處理之,而應就規範對象、規範目的、法律體系、歷史淵源,乃至於比較法及利益衡量與價值判斷之方法綜合判斷之,始能若合符節、盡得其要(請參照大法官王和雄於釋字第三九二號解釋的部分不同意見書)。憲法專題:憲法的解釋方法--以釋憲實務見解為基礎@陳誠法政專業教學網—台灣の政治と法律|PChome Online 個人新聞台

【評論主題】17 下列關於法律解釋方法之敘述,何者錯誤?(A)對於條文之解釋,應優先採歷史解釋(B)歷史解釋乃由立法資料與立法歷史考察立法者立法當時之真意所在(C)目的解釋係由法律之立法目的,解釋條文意義之方法(

【評論內容】文義解釋法的適用順位與效力位階如何?  若以憲法解釋的通說為例,文義解釋法固然在法律的解釋方法上應該優先適用,然依此解釋方法所得之見解往往最具缺陷,蓋憲法文義常有多種意義,若僅就文字所含蘊之文義為解釋,不是偏執一義、難期周延;就是容易相互矛盾、莫衷一是。職是之故,即使是在憲法同一條文內之法律名詞,亦不應僅以同一法條內之同一文字應為同一解釋之原則處理之,而應就規範對象、規範目的、法律體系、歷史淵源,乃至於比較法及利益衡量與價值判斷之方法綜合判斷之,始能若合符節、盡得其要(請參照大法官王和雄於釋字第三九二號解釋的部分不同意見書)。憲法專題:憲法的解釋方法--以釋憲實務見解為基礎@陳誠法政專業教學網—台灣の政治と法律|PChome Online 個人新聞台

【評論主題】17 下列關於法律解釋方法之敘述,何者錯誤?(A)對於條文之解釋,應優先採歷史解釋(B)歷史解釋乃由立法資料與立法歷史考察立法者立法當時之真意所在(C)目的解釋係由法律之立法目的,解釋條文意義之方法(

【評論內容】文義解釋法的適用順位與效力位階如何?  若以憲法解釋的通說為例,文義解釋法固然在法律的解釋方法上應該優先適用,然依此解釋方法所得之見解往往最具缺陷,蓋憲法文義常有多種意義,若僅就文字所含蘊之文義為解釋,不是偏執一義、難期周延;就是容易相互矛盾、莫衷一是。職是之故,即使是在憲法同一條文內之法律名詞,亦不應僅以同一法條內之同一文字應為同一解釋之原則處理之,而應就規範對象、規範目的、法律體系、歷史淵源,乃至於比較法及利益衡量與價值判斷之方法綜合判斷之,始能若合符節、盡得其要(請參照大法官王和雄於釋字第三九二號解釋的部分不同意見書)。憲法專題:憲法的解釋方法--以釋憲實務見解為基礎@陳誠法政專業教學網—台灣の政治と法律|PChome Online 個人新聞台

【評論主題】24 關於行政罰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A)中央或地方機關或其他公法組織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者,不罰 (B)於設有代表人或管理人之非法人團體,或法人以外之其他私法組織,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者,不罰代 表人或管

【評論內容】行政罰法 A:第 17 條 中央或地方機關或其他公法組織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者,依各該法律或自治條例規定處罰之。 第 15 條 私法人之董事或其他有代表權之人,因執行其職務或為私法人之利益為行為,致使私法人違反行政法上義務應受處罰者,該行為人如有故意或重大過失時,除法律或自治條例另有規定外,應並受同一規定罰鍰之處罰。 私法人之職員、受僱人或從業人員,因執行其職務或為私法人之利益為行為,致使私法人違反行政法上義務應受處罰者,私法人之董事或其他有代表權之人,如對該行政法上義務之違反,因故意或重大過失,未盡其防止義務時,除法律或自治條例另有規定外,應並受同一規定罰鍰之處罰。 依前.....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33 依我國現行法制,下列何者非屬公法人?(A)地方自治團體 (B)行政法人 (C)經中央原住民族主管機關核定之部落 (D)公立大學

【評論內容】J382理由書公立學校係各級政府依法令設置實施教育之機構,具有機關之地位,而私立學校係依私立學校法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許可設立並製發印信授權使用,在實施教育之範圍內,有錄取.....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23 下列何者非屬行政處分?(A)公物之提供公用 (B)地方政府將某路段劃設禁止停車之紅線 (C)公告集水區遷村作業實施計畫 (D)以號誌燈指揮汽機車駕駛

【評論內容】釋字第 542 號理 由 書: 行政機關內部作業計畫,經公告或發布實施,性質上為法規之一種; 其未經公告或發布,但具有規制不特定人權利義務關係之效用,並已為具 體行政措施之依據者,則屬對外生效之規範,與法規命令或行政規則相當 ,亦得為本院審查對象。本件系爭之「翡翠水庫集水區石碇鄉碧山、永安 、格頭三村遷村作業實施計畫」,係先經行政院核定,並由台北水源特定區管理委員會八十五年三月六日八五北水一字第一八五五號公告,應屬行政命令而予以審查,合先敘明。

【評論主題】17 下列關於法律解釋方法之敘述,何者錯誤?(A)對於條文之解釋,應優先採歷史解釋(B)歷史解釋乃由立法資料與立法歷史考察立法者立法當時之真意所在(C)目的解釋係由法律之立法目的,解釋條文意義之方法(

【評論內容】文義解釋法的適用順位與效力位階如何?  若以憲法解釋的通說為例,文義解釋法固然在法律的解釋方法上應該優先適用,然依此解釋方法所得之見解往往最具缺陷,蓋憲法文義常有多種意義,若僅就文字所含蘊之文義為解釋,不是偏執一義、難期周延;就是容易相互矛盾、莫衷一是。職是之故,即使是在憲法同一條文內之法律名詞,亦不應僅以同一法條內之同一文字應為同一解釋之原則處理之,而應就規範對象、規範目的、法律體系、歷史淵源,乃至於比較法及利益衡量與價值判斷之方法綜合判斷之,始能若合符節、盡得其要(請參照大法官王和雄於釋字第三九二號解釋的部分不同意見書)。憲法專題:憲法的解釋方法--以釋憲實務見解為基礎@陳誠法政專業教學網—台灣の政治と法律|PChome Online 個人新聞台

【評論主題】25 下列何者可以請求不當得利返還?(A)誤以為他人小孩是自己小孩而扶養(B)誤以為每月應扶養父母 5 萬元,但實則依法律規定,只須給付 2 萬元(C)因賭債而給付金錢(D)因意思表示錯誤,而撤銷對母

【評論內容】

下列何者可以請求不當得利返還?

 (A)誤以為他人小孩是自己小孩而扶養

①本選項係屬行為人誤他人事務為自己事務而加以管理,係屬誤信管理。 又誤信管理無民法第177條第2項之適用或類推適用。是以,本選項不生無因管理規定之適用。

②又小孩之父母確因他人扶養而減少扶養小孩之支出,此為小孩之父母所 受有利益,又其受有此利益無法律上理由且無民法第180條之事由。是以,作成扶養行為之人自得依民法第179條之不當得利返還責任。

 

 (B)誤以為每月應扶養父母 5 萬元,但實則依法律規定,只須給付 2 萬元

(D)因意思表示錯誤,而撤銷對母親生日禮物的贈與:民法第180條第1款➡︎給付係履行道德上之義務者

(C)因賭債而給付金錢:民法第180條第4款。

【評論主題】29下列何者非法律所列舉之裁判離婚事由?(A)夫妻之一方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B)夫妻之一方對他方為不堪同居之虐待(C)夫妻一方之旁系親屬對他方為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D)夫妻之一方有重大不治之精

【評論內容】民法第 1052 條 夫妻之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 一、重婚。 二、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 三、夫妻之一方對他方為不堪同居之虐待。 四、夫妻之一方對他方之直系親屬為虐待,或夫妻一方之直系親屬對他方為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 五、夫妻之一方以惡意遺棄.....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23 下列何者非屬行政處分?(A)公物之提供公用 (B)地方政府將某路段劃設禁止停車之紅線 (C)公告集水區遷村作業實施計畫 (D)以號誌燈指揮汽機車駕駛

【評論內容】釋字第 542 號理 由 書: 行政機關內部作業計畫,經公告或發布實施,性質上為法規之一種; 其未經公告或發布,但具有規制不特定人權利義務關係之效用,並已為具 體行政措施之依據者,則屬對外生效之規範,與法規命令或行政規則相當 ,亦得為本院審查對象。本件系爭之「翡翠水庫集水區石碇鄉碧山、永安 、格頭三村遷村作業實施計畫」,係先經行政院核定,並由台北水源特定區管理委員會八十五年三月六日八五北水一字第一八五五號公告,應屬行政命令而予以審查,合先敘明。

【評論主題】29 凡規定涉外之生活事實,應適用何國之法律,為下列何者?(A)國際公法 (B)國際私法 (C)條約法 (D)程序法

【評論內容】國際私法(Private international law)、又稱衝突法(Conflict of laws),是指一個國家或法域處理和調整涉及外國公民和法人的民商事法律關係的規則的總稱。這種關係一般是由於對外貿易以及本國人同外國人交往而產生的。國際私法 -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wikipedia.org)

【評論主題】22 下列何者是屬於公司法明文規定之公司機關?(A)執行長 (B)監事會 (C)公司秘書 (D)常務董事

【評論內容】公司機關???有沒有好心大大可以解答這個名詞是從哪冒出來的...?真心不懂QAQ...OTZ

【評論主題】17 下列關於法律解釋方法之敘述,何者錯誤?(A)對於條文之解釋,應優先採歷史解釋(B)歷史解釋乃由立法資料與立法歷史考察立法者立法當時之真意所在(C)目的解釋係由法律之立法目的,解釋條文意義之方法(

【評論內容】文義解釋法的適用順位與效力位階如何?  若以憲法解釋的通說為例,文義解釋法固然在法律的解釋方法上應該優先適用,然依此解釋方法所得之見解往往最具缺陷,蓋憲法文義常有多種意義,若僅就文字所含蘊之文義為解釋,不是偏執一義、難期周延;就是容易相互矛盾、莫衷一是。職是之故,即使是在憲法同一條文內之法律名詞,亦不應僅以同一法條內之同一文字應為同一解釋之原則處理之,而應就規範對象、規範目的、法律體系、歷史淵源,乃至於比較法及利益衡量與價值判斷之方法綜合判斷之,始能若合符節、盡得其要(請參照大法官王和雄於釋字第三九二號解釋的部分不同意見書)。憲法專題:憲法的解釋方法--以釋憲實務見解為基礎@陳誠法政專業教學網—台灣の政治と法律|PChome Online 個人新聞台

【評論主題】28 公務員服務法第 16 條規定,公務員於其離職後三年內,不得擔任與其離職前五年內之職務直接相關之營利事業董事、監察人、經理、執行業務之股東或顧問。試問下列何者須受該條文規定之限制? (A)公務員於

【評論內容】從本質上來說,學校與營利事業是有重大差異,因為不論是公立或私立學校,都屬於非營利組織(B),其收入原則上是要用於與教育相關的支出,而不能分配給經營或管理者,若學校的產學合.....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30 依現行法規定,下列何者不以地方行政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A)關於內政部移民署之行政收容事件涉訟者 (B)人民、地方自治團體或其他公法人認為行政機關依都市計畫法發布之都市計畫違法,而直接損害、

【評論內容】行政訴訟法第 237-18 條 人民、地方自治團體或其他公法人認為行政機關依都市計畫法發布之都市計畫違法,而直接損害、因適用而損害或在可預.....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28 關於國家賠償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A)國家負損害賠償責任者,以回復原狀為適當者,得依請求,回復損害發生前原狀 (B)賠償請求權,自請求權人知有損害時起,因十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損害發生時起,逾

【評論內容】國家賠償法  第 7 條 國家負損害賠償責任者,應以金錢為之。(A) 但以回復原狀為適當者,得依請求,回復損害發生前原狀。 第 8 條 (B)賠償請求權,自請求權人知有損害時起,因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損害發生時起,逾五年者亦同。 第 9 條 依第二條第二項請求損害賠償者,以該公務員所屬機關為賠償義務機關。 依第三條第一項請求損害賠償者,以該公共設施之設置或管理機關為賠償義務機關;依第三條第二項請.....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23 建築法規定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人應維護建築物合法使用與其構造及設備安全;違反前述義務或擅自未經核准變更使用擅自使用建築物者,由直轄市或縣(市)政府處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人新臺幣 6萬元以上30萬

【評論內容】因違章建築事件(拆除時間通知單)提起訴願→應不受理 Q:甲名下所有某建號建物,經民眾檢舉屬違章建築,本府都市發展局依「違章建築處理辦法」及其相關規定,開立違章建築認定通知書,認定部分違建物屬既存違建、部分違建物屬新違建。嗣經本府各單位聯合稽查,審認該等涉及違建部分有影響公共安全、公共衛生、交通安全之虞,且符合本市違章建築執行原則第6點之規定,本府都市發展局開立「拆除時間通知單」,通知甲於105年10月1日起執行強制拆除。甲不服「拆除時間通知單」提起訴願,並申請停止執行,請問訴願是否應予受理? A:本件違章建築拆除時間通知單通知內容.....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22 關於政府資訊公開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A)人民請求政府機關提供之資訊,如已歸檔者則屬檔案法所稱之檔案,應優先適用政府資訊公開法處理 (B)人民申請公開之資訊,如具檔案性質者,政府機關除得適用檔

【評論內容】資訊公開法vs檔案法:檔案法是資訊公開法之特別法   依據政府資訊公開法第1條規定:「為建立政府資訊公開制度,便利人民共享及公平利用政府資訊,保障人民知的權利,增進人民對公共事務之瞭解、信賴及監督,並促進民主參與,特制定本法。」又第2條規定:「政府資訊之公開,依本法之規定。但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依其規定。」,參照政府資訊公開法之立法理由,謂:「現行法律中並不乏有關政府資訊公開之規定,例如:公司法第393條第3項規定……;商業登記法第18條規定……;法院組織法第83條規定……;民事訴訟法第242條規定……;刑事訴訟法第33條及第38條規定……;檔案法第17條及第22條規定……等。為明定本法與其他法律之適用關係,將本法定位為普通法,其他法律對於政府資訊之公開另有規定者,自應優先適用。」   因此,由立法理由可知,政府資訊公開法所定義之「政府資訊」,其涵蓋範圍較檔案法所定義之「檔案」為廣,亦即,檔案仍屬政府資訊.....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8 依照現行法規定,關於行政機關管轄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A)同一事件,數行政機關依法均有管轄權時,應由受理在先之機關管轄;不能分別受理之先後者,由 其共同上級機關指定管轄 (B)人民就其依法規申請

【評論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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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3 條(管轄競合)同一事件,數行政機關依前二條之規定均有管轄權者,由受理在先之機關管轄,不能分別受理之先後者,由各該機關協議定之,不能協議或有統一管轄之必要時,由其共同上級機關指定管轄。無共同上級機關時,由各該上級機關協議定之。前項機關於必要之情形時,應為必要之職務行為,並即通知其他機關。--------------------------------------小結:均有管轄權→由受理在先H→(無法分順序)由各該H協議→(不能協議)由其共同上級H指定→(無共同上級)由各該上級H協議 第 14 條(管轄爭議)數行政機關於管轄權有爭議時,由其共同上級機關決定之,無共同上級機關時,由各該上級機關協議定之。前項情...

【評論主題】25 下列何者可以請求不當得利返還?(A)誤以為他人小孩是自己小孩而扶養(B)誤以為每月應扶養父母 5 萬元,但實則依法律規定,只須給付 2 萬元(C)因賭債而給付金錢(D)因意思表示錯誤,而撤銷對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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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何者可以請求不當得利返還?

 (A)誤以為他人小孩是自己小孩而扶養

①本選項係屬行為人誤他人事務為自己事務而加以管理,係屬誤信管理。 又誤信管理無民法第177條第2項之適用或類推適用。是以,本選項不生無因管理規定之適用。

②又小孩之父母確因他人扶養而減少扶養小孩之支出,此為小孩之父母所 受有利益,又其受有此利益無法律上理由且無民法第180條之事由。是以,作成扶養行為之人自得依民法第179條之不當得利返還責任。

 

 (B)誤以為每月應扶養父母 5 萬元,但實則依法律規定,只須給付 2 萬元

(D)因意思表示錯誤,而撤銷對母親生日禮物的贈與:民法第180條第1款➡︎給付係履行道德上之義務者

(C)因賭債而給付金錢:民法第180條第4款。

【評論主題】17 下列關於法律解釋方法之敘述,何者錯誤?(A)對於條文之解釋,應優先採歷史解釋(B)歷史解釋乃由立法資料與立法歷史考察立法者立法當時之真意所在(C)目的解釋係由法律之立法目的,解釋條文意義之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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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3 條(管轄競合)同一事件,數行政機關依前二條之規定均有管轄權者,由受理在先之機關管轄,不能分別受理之先後者,由各該機關協議定之,不能協議或有統一管轄之必要時,由其共同上級機關指定管轄。無共同上級機關時,由各該上級機關協議定之。前項機關於必要之情形時,應為必要之職務行為,並即通知其他機關。--------------------------------------小結:均有管轄權→由受理在先H→(無法分順序)由各該H協議→(不能協議)由其共同上級H指定→(無共同上級)由各該上級H協議 第 14 條(管轄爭議)數行政機關於管轄權有爭議時,由其共同上級機關決定之,無共同上級機關時,由各該上級機關協議定之。前項情...

【評論主題】25 下列何者可以請求不當得利返還?(A)誤以為他人小孩是自己小孩而扶養(B)誤以為每月應扶養父母 5 萬元,但實則依法律規定,只須給付 2 萬元(C)因賭債而給付金錢(D)因意思表示錯誤,而撤銷對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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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何者可以請求不當得利返還?

 (A)誤以為他人小孩是自己小孩而扶養

①本選項係屬行為人誤他人事務為自己事務而加以管理,係屬誤信管理。 又誤信管理無民法第177條第2項之適用或類推適用。是以,本選項不生無因管理規定之適用。

②又小孩之父母確因他人扶養而減少扶養小孩之支出,此為小孩之父母所 受有利益,又其受有此利益無法律上理由且無民法第180條之事由。是以,作成扶養行為之人自得依民法第179條之不當得利返還責任。

 

 (B)誤以為每月應扶養父母 5 萬元,但實則依法律規定,只須給付 2 萬元

(D)因意思表示錯誤,而撤銷對母親生日禮物的贈與:民法第180條第1款➡︎給付係履行道德上之義務者

(C)因賭債而給付金錢:民法第180條第4款。

【評論主題】17 下列關於法律解釋方法之敘述,何者錯誤?(A)對於條文之解釋,應優先採歷史解釋(B)歷史解釋乃由立法資料與立法歷史考察立法者立法當時之真意所在(C)目的解釋係由法律之立法目的,解釋條文意義之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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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主題】8 依照現行法規定,關於行政機關管轄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A)同一事件,數行政機關依法均有管轄權時,應由受理在先之機關管轄;不能分別受理之先後者,由 其共同上級機關指定管轄 (B)人民就其依法規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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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3 條(管轄競合)同一事件,數行政機關依前二條之規定均有管轄權者,由受理在先之機關管轄,不能分別受理之先後者,由各該機關協議定之,不能協議或有統一管轄之必要時,由其共同上級機關指定管轄。無共同上級機關時,由各該上級機關協議定之。前項機關於必要之情形時,應為必要之職務行為,並即通知其他機關。--------------------------------------小結:均有管轄權→由受理在先H→(無法分順序)由各該H協議→(不能協議)由其共同上級H指定→(無共同上級)由各該上級H協議 第 14 條(管轄爭議)數行政機關於管轄權有爭議時,由其共同上級機關決定之,無共同上級機關時,由各該上級機關協議定之。前項情...

【評論主題】29下列何者非法律所列舉之裁判離婚事由?(A)夫妻之一方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B)夫妻之一方對他方為不堪同居之虐待(C)夫妻一方之旁系親屬對他方為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D)夫妻之一方有重大不治之精

【評論內容】民法第 1052 條 夫妻之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 一、重婚。 二、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 三、夫妻之一方對他方為不堪同居之虐待。 四、夫妻之一方對他方之直系親屬為虐待,或夫妻一方之直系親屬對他方為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 五、夫妻之一方以惡意遺棄.....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23 下列何者非屬行政處分?(A)公物之提供公用 (B)地方政府將某路段劃設禁止停車之紅線 (C)公告集水區遷村作業實施計畫 (D)以號誌燈指揮汽機車駕駛

【評論內容】釋字第 542 號理 由 書: 行政機關內部作業計畫,經公告或發布實施,性質上為法規之一種; 其未經公告或發布,但具有規制不特定人權利義務關係之效用,並已為具 體行政措施之依據者,則屬對外生效之規範,與法規命令或行政規則相當 ,亦得為本院審查對象。本件系爭之「翡翠水庫集水區石碇鄉碧山、永安 、格頭三村遷村作業實施計畫」,係先經行政院核定,並由台北水源特定區管理委員會八十五年三月六日八五北水一字第一八五五號公告,應屬行政命令而予以審查,合先敘明。

【評論主題】29 凡規定涉外之生活事實,應適用何國之法律,為下列何者?(A)國際公法 (B)國際私法 (C)條約法 (D)程序法

【評論內容】國際私法(Private international law)、又稱衝突法(Conflict of laws),是指一個國家或法域處理和調整涉及外國公民和法人的民商事法律關係的規則的總稱。這種關係一般是由於對外貿易以及本國人同外國人交往而產生的。國際私法 -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wikipedia.org)

【評論主題】22 下列何者是屬於公司法明文規定之公司機關?(A)執行長 (B)監事會 (C)公司秘書 (D)常務董事

【評論內容】公司機關???有沒有好心大大可以解答這個名詞是從哪冒出來的...?真心不懂QAQ...OTZ

【評論主題】17 下列關於法律解釋方法之敘述,何者錯誤?(A)對於條文之解釋,應優先採歷史解釋(B)歷史解釋乃由立法資料與立法歷史考察立法者立法當時之真意所在(C)目的解釋係由法律之立法目的,解釋條文意義之方法(

【評論內容】文義解釋法的適用順位與效力位階如何?  若以憲法解釋的通說為例,文義解釋法固然在法律的解釋方法上應該優先適用,然依此解釋方法所得之見解往往最具缺陷,蓋憲法文義常有多種意義,若僅就文字所含蘊之文義為解釋,不是偏執一義、難期周延;就是容易相互矛盾、莫衷一是。職是之故,即使是在憲法同一條文內之法律名詞,亦不應僅以同一法條內之同一文字應為同一解釋之原則處理之,而應就規範對象、規範目的、法律體系、歷史淵源,乃至於比較法及利益衡量與價值判斷之方法綜合判斷之,始能若合符節、盡得其要(請參照大法官王和雄於釋字第三九二號解釋的部分不同意見書)。憲法專題:憲法的解釋方法--以釋憲實務見解為基礎@陳誠法政專業教學網—台灣の政治と法律|PChome Online 個人新聞台

【評論主題】28 公務員服務法第 16 條規定,公務員於其離職後三年內,不得擔任與其離職前五年內之職務直接相關之營利事業董事、監察人、經理、執行業務之股東或顧問。試問下列何者須受該條文規定之限制? (A)公務員於

【評論內容】從本質上來說,學校與營利事業是有重大差異,因為不論是公立或私立學校,都屬於非營利組織(B),其收入原則上是要用於與教育相關的支出,而不能分配給經營或管理者,若學校的產學合.....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8 依照現行法規定,關於行政機關管轄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A)同一事件,數行政機關依法均有管轄權時,應由受理在先之機關管轄;不能分別受理之先後者,由 其共同上級機關指定管轄 (B)人民就其依法規申請

【評論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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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3 條(管轄競合)同一事件,數行政機關依前二條之規定均有管轄權者,由受理在先之機關管轄,不能分別受理之先後者,由各該機關協議定之,不能協議或有統一管轄之必要時,由其共同上級機關指定管轄。無共同上級機關時,由各該上級機關協議定之。前項機關於必要之情形時,應為必要之職務行為,並即通知其他機關。--------------------------------------小結:均有管轄權→由受理在先H→(無法分順序)由各該H協議→(不能協議)由其共同上級H指定→(無共同上級)由各該上級H協議 第 14 條(管轄爭議)數行政機關於管轄權有爭議時,由其共同上級機關決定之,無共同上級機關時,由各該上級機關協議定之。前項情...

【評論主題】33 依我國現行法制,下列何者非屬公法人?(A)地方自治團體 (B)行政法人 (C)經中央原住民族主管機關核定之部落 (D)公立大學

【評論內容】J382理由書公立學校係各級政府依法令設置實施教育之機構,具有機關之地位,而私立學校係依私立學校法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許可設立並製發印信授權使用,在實施教育之範圍內,有錄取.....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30 依現行法規定,下列何者不以地方行政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A)關於內政部移民署之行政收容事件涉訟者 (B)人民、地方自治團體或其他公法人認為行政機關依都市計畫法發布之都市計畫違法,而直接損害、

【評論內容】行政訴訟法第 237-18 條 人民、地方自治團體或其他公法人認為行政機關依都市計畫法發布之都市計畫違法,而直接損害、因適用而損害或在可預.....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28 關於國家賠償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A)國家負損害賠償責任者,以回復原狀為適當者,得依請求,回復損害發生前原狀 (B)賠償請求權,自請求權人知有損害時起,因十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損害發生時起,逾

【評論內容】國家賠償法  第 7 條 國家負損害賠償責任者,應以金錢為之。(A) 但以回復原狀為適當者,得依請求,回復損害發生前原狀。 第 8 條 (B)賠償請求權,自請求權人知有損害時起,因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損害發生時起,逾五年者亦同。 第 9 條 依第二條第二項請求損害賠償者,以該公務員所屬機關為賠償義務機關。 依第三條第一項請求損害賠償者,以該公共設施之設置或管理機關為賠償義務機關;依第三條第二項請.....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24 關於行政罰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A)中央或地方機關或其他公法組織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者,不罰 (B)於設有代表人或管理人之非法人團體,或法人以外之其他私法組織,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者,不罰代 表人或管

【評論內容】行政罰法 A:第 17 條 中央或地方機關或其他公法組織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者,依各該法律或自治條例規定處罰之。 第 15 條 私法人之董事或其他有代表權之人,因執行其職務或為私法人之利益為行為,致使私法人違反行政法上義務應受處罰者,該行為人如有故意或重大過失時,除法律或自治條例另有規定外,應並受同一規定罰鍰之處罰。 私法人之職員、受僱人或從業人員,因執行其職務或為私法人之利益為行為,致使私法人違反行政法上義務應受處罰者,私法人之董事或其他有代表權之人,如對該行政法上義務之違反,因故意或重大過失,未盡其防止義務時,除法律或自治條例另有規定外,應並受同一規定罰鍰之處罰。 依前.....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22 關於政府資訊公開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A)人民請求政府機關提供之資訊,如已歸檔者則屬檔案法所稱之檔案,應優先適用政府資訊公開法處理 (B)人民申請公開之資訊,如具檔案性質者,政府機關除得適用檔

【評論內容】資訊公開法vs檔案法:檔案法是資訊公開法之特別法   依據政府資訊公開法第1條規定:「為建立政府資訊公開制度,便利人民共享及公平利用政府資訊,保障人民知的權利,增進人民對公共事務之瞭解、信賴及監督,並促進民主參與,特制定本法。」又第2條規定:「政府資訊之公開,依本法之規定。但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依其規定。」,參照政府資訊公開法之立法理由,謂:「現行法律中並不乏有關政府資訊公開之規定,例如:公司法第393條第3項規定……;商業登記法第18條規定……;法院組織法第83條規定……;民事訴訟法第242條規定……;刑事訴訟法第33條及第38條規定……;檔案法第17條及第22條規定……等。為明定本法與其他法律之適用關係,將本法定位為普通法,其他法律對於政府資訊之公開另有規定者,自應優先適用。」   因此,由立法理由可知,政府資訊公開法所定義之「政府資訊」,其涵蓋範圍較檔案法所定義之「檔案」為廣,亦即,檔案仍屬政府資訊.....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10 行政機關因實際需求發布法規解釋函令,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解釋函令為協助下級機關統一解釋法令 (B)解釋函令具有拘束訂定機關、其下級機關及屬官效力 (C)解釋函令不直接對外發生法規效力 (D)

【評論內容】J525銓敘部七十六年六月四日台華甄四字第九七○五五號函,「同意大專 畢業應召入伍復志願轉服四年制預備軍官役依法退伍者,比照後備軍人轉 任公職考試比敘條例比敘相當俸級」,乃國家權責機關依法發布之函令, 具有公信力,即構成人民信賴之基礎。

【評論主題】33 依據消費者保護法,關於消費訴訟的敘述,下列何者正確?(A)消費者保護團體許可設立至少 3 年以上,置有消費者保護專門人員,且申請行政院評定優良者,得 以自己之名義,提起消費者團體損害賠償訴訟 (

【評論內容】127.法院可否依職權宣告為減免擔保之假執行?

資料來源:消費者保護處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第四十八條第二項規定,法院為企業經營者敗訴之判決時,得依職權宣告為減免擔保之假執行。爰說明如下:(一)立法目的:在消費訴訟上,為防止加害的企業經營者脫產,使資力較弱的受害消費者得以迅速受償,以落實保障消費者權益,消費者保護法第四十八條第二項特別規定,法院對企業經營者為敗訴之判決時,得依職權宣告為減免擔保之假執行。(二)適用情形:依照民事訴訟法的規定,法院對於所審理訴訟,原則上不得依職權宣告為減免擔保的假執行,僅能在當事人提出聲請後始得為之。惟消費者保護法有關消費訴訟的規定,具有民事訴訟法的特別法的性質,自當優先於民事訴訟法規定而為適用。

【評論主題】17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意旨,關於憲法第 7 條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保障主體僅限於「中華民國人民」,故其屬國民權之類型 (B)於法律明文規定之範圍內,法人得主張平等權 (C)在本質上合適之

【評論內容】人權國民權公民權本國人◯◯◯外國人(不包括大陸地區人民)◯✕✕外國人可以主張享有中華民國憲法的權利嗎?外國人來自哪個國家有差別嗎?(上) |法律百科 Legispedia (legis-pedia.com)

【評論主題】7 下列何者不是行政院會議之成員?(A)國防部長 (B)參謀總長 (C)政務委員 (D)內政部長

【評論內容】

❌參謀總長為行政院所屬國防部部長之***幕僚長*** 所以不是行政院會議成員根據《中華民國憲法》第58條、《行政院會議議事規則》第2條,行政院會議的成員為:

行政院院長行政院副院長行政院政務委員各部會首長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長行政院主計總處主計長中央銀行總裁

行政院會議 -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wikipedia.org)

【評論主題】15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關於憲法第 10 條居住遷徙自由之保障,不包含下列何者?(A)選擇其居住處所之自由 (B)後備軍人不向國家申報其居住處所遷移之自由 (C)依個人意願旅行及移居各地之權利 (D

【評論內容】J739憲法第十條規定人民有居住之自由,旨在保障人民有選擇其居住處所,營私人生活不受干預之自由

【評論主題】4 關於立法院職權之行使,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除了措施性法律外,立法權原則上應受個案立法禁止原則之拘束 (B)有審議預算案之權,但不得為增加支出之提議 (C)立法院雖係最高立法機關,享有立法裁量權

【評論內容】個案法律禁止原則

係指不得僅針對特定個案制定法律之原則,「個案法律禁止原則」的目的在於,立法機關不可以個案性的法律限制行政機關的政策決定權限,法律的形式無法也不宜取代一切政治領域的政策決定權。所謂「個案法律」,係指在規範程度上較措施性法律更為具體,而足以指涉到特定對象之法律。

例如:防制SARS條例本身為措施性法律,但是如果立法院是針對和平醫院的員工加以規範,則其指涉對象已經具體可以得出適用的特定對象,如此將變成一種「個案法律」。立法院所制訂的法律內容若僅單純要求行政院「獎勵」或「懲罰」和平醫院落跑員工,而非授權在某些範圍、條件下,行政機關始可獎勵、懲罰防制SARS有功過之人員,則此類法律完全抹殺行政...

【評論主題】22 依憲法規定及司法院大法官解釋,司法院職權不包括下列何者?(A)非訟事件之審理(B)公務員懲處之復審事件(C)本於司法行政監督權而發布命令(D)本於司法自主性而就審理事項發布規則

【評論內容】非訟事件,顧名思義,是指沒有訴訟爭執(或爭議)性質的事件而言。例如:夫妻財產制契約登記、法人設立登記、信託財產委託人聲請變更其財產管理方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不能行使職權而由利害關係人聲請選任臨時管理人等,這些沒有訟爭性的民事或商事非訟事件,按照「法院組織法」第9條第3款及「非訟事件法」的規定,歸由地方法院管轄。https://www.legis-pedia.com/dictionary/3222

【評論主題】43 警察擬攔停渾身酒氣騎車之張三,實施臨檢。張三見狀,棄車拔腿就跑,逃逸無蹤。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張三的行為構成刑法第 161 條第 1 項的脫逃罪,因為警察有臨檢權限(B)張三的行為構成刑法第

【評論內容】

警察擬攔停渾身酒氣騎車之張三,實施臨檢。張三見狀,棄車拔腿就跑,逃逸無蹤。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張三的行為不構成刑法第 161 條第 1 項的脫逃罪,因為張三未受有拘提或逮捕

【評論主題】17 關於隱私權保障及限制,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隱私權與個人人性尊嚴息息相關 (B)人民是否擁有隱私權,以是否存在隱私的合理期待為判斷標準 (C)人民行走於街道屬公共空間,不受隱私權之保障 (D)

【評論內容】

17 關於隱私權保障及限制,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隱私權與個人人性尊嚴息息相關

 (B)⭕️人民是否擁有隱私權,以是否存在隱私的合理期待為判斷標準

 (C)人民行走於街道屬公共空間,受隱私權之保障 

 (D)⭕️道路上為治安目的所裝設的攝影機,不得作為取締違規停車之證據使用

D選項參考?

https://m.facebook.com/LawyerGuitar/posts/1388394564579299?locale2=zh_TW

【評論主題】22 居住於臺中市之甲其所有位於高雄市之土地被交通部徵收,以建設快速道路,就此徵收處分發生爭訟時,應由下列何法院管轄? (A)臺中高等行政法院 (B)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C)高雄高等行政法院 (D)甲

【評論內容】

第15 條 (因不動產徵收徵用或撥用之訴訟之管轄法院)I 因不動產徵收、徵用或撥用之訴訟,專屬不動產所在地之行政法院管轄。II 除前項情形外,其他有關不動產之公法上權利或法律關係涉訟者,得由不動產所在地之行政法院管轄。

【評論主題】22 下述何者最不適合用來理解跨域治理下之各行為者間的互動關係與協力合作機制? (A)賽局理論 (B)交易成本 (C)空間理論 (D)府際關係

【評論內容】中間選民理論(The median voter theorem)(1)唐斯在《民主的經濟理論》一書中所提出。(2)將空間模型運用在政治學研究中。(3)假設:A.選民對既定政策存有明確的偏好。B.在單一議題下,選民偏好的分布呈現單峰。C.選民在投票時會將選票投給最接近其政策立場的候選人或政黨。(4)各政黨為了極大化選票,因此會將政策立場向中間靠攏。如此一來,不但政黨之間的分界模糊,選民也將無法判斷政黨的政策立場,進而降低投票意願。政治學-選舉和政治行為(十一)-知識百科-三民輔考 (3people.com.tw)

【評論主題】44 關於行政訴訟法都市計畫審查程序之起訴,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得起訴者限於人民及私法人,不包含公法人 (B)為維持法律安定性,至遲須於都市計畫發布後 6 個月內起訴 (C)為便利訴訟實施,得向都

【評論內容】

44 關於行政訴訟法都市計畫審查程序之起訴,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得起訴者限於人民及私法人,包含公法人

【評論主題】43 下列何者非屬行政訴訟法中之執行名義?(A)命債務人應為一定金錢給付之確定判決 (B)依行政訴訟法成立之訴訟和解 (C)行政法院作成合併損害賠償之判決 (D)命違章建築所有權人自行拆除之行政處分

【評論內容】

執行名義適用之法領域:行政表彰請求權存在和確立請求權範圍的公文書,且債權人可以拿來向法院或行政機關聲請強制執行的依據。強制執行法第4條、行政訴訟法第305條、行政執行法第11條、第27條分別規定債權人可以向普通法院、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各分署或原處分機關等聲請執行的執行名義類型。https://lawplayer.page.link/j3Sk

【評論主題】12 依公務員服務法規定,關於公務員對於長官所發命令之應對,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公務員對於直接上級及更上級長官同時所發命令,以直接上級長官之命 令為準 (B)長官就其監督範圍以外事項所發命令,屬

【評論內容】

A公務員對於直接上級及更上級長官同時所發命令,以直接上級長官之命令為準 我們老師說這題A其實也錯...(雖然B錯更明顯

另外可參考

https://www.ptt.cc/bbs/Examination/M.1538365471.A.FCF.html

【評論主題】48 政府採購法中所稱之「以公告方式預先依一定資格條件辦理廠商資格審查後,再行邀請符合資格之廠商投標」,係指下列那一種招標方式? (A)公開招標 (B)選擇性招標 (C)競爭性招標 (D)限制性招標

【評論內容】第18 條 (招標之方式及定義)I 採購之招標方式,分為公開招標、選擇性招標及限制性招標。II 本法所稱公開招標,指以公告方式邀請不特定廠商投標。III 本法所稱選擇性招標,指以公告方式預先依一定資格條件辦理廠商資格審查後,再行邀請符合資格之廠商投標。IV 本法所稱限制性招標,指不經公告程序,邀請二家以上廠商比價或僅邀請一家廠商議價。

【評論主題】31 有關平衡計分卡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A)由美國卡普蘭(R.Kaplan)與諾頓(D. Norton)兩位學者提出 (B)可發展策略地圖 (C)包括財務、顧客、內部流程與團隊建立等構面 (D)各

【評論內容】

31 有關平衡計分卡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由美國卡普蘭(R.Kaplan)與諾頓(D. Norton)兩位學者提出

【評論主題】26 依據財政收支劃分法的規定,下列何者不是縣(市)稅?(A)土地增值稅 (B)營業稅 (C)地價稅 (D)契稅

【評論內容】

國稅:所遺贈貨證期菸營

留下送的實是因為菸癮

【評論主題】29 關於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的內容,下列何者未包含在內?(A)一定期間內,中央政府各機關所欲執行的計畫 (B)中央政府各機關的收支規模 (C)不同地方政府收支規模差異的成因 (D)各政策之間優先順序的合

【評論內容】

29 關於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的內容,下列何者未包含在內?

 (A)一定期間內,中央政府各機關所欲執行的計畫

【評論主題】12 有關弊端揭發人(whistleblower)之概念,下列何者錯誤?(A)弊端揭發人呈現了行政人員的批判反思意識 (B)無論舉報內容為何,弊端揭發人皆應該受到免責保護 (C)弊端揭發人應先窮盡組織

【評論內容】12 有關弊端揭發人(whistleblower)之概念,下列何者錯誤?  (A)弊端揭發人呈現了行政人員的批判反思意識

【評論主題】11 行政機關過於重視績效文化所產生之倫理問題,下列何者錯誤?(A)績效指標的建立造成組織資源減少,導致公共服務品質下滑 (B)績效指標過於簡化,忽略社會不同族群的多元利益 (C)過於重視績效考核,產

【評論內容】11 行政機關過於重視績效文化所產生之倫理問題,下列何者錯誤? (A)績效指標的建立造成組織資源減少,導致公共服務品質下滑 

【評論主題】9 下列何者為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適用或準用對象?(A)私立大學校長 (B)行政法人無給之志工 (C)行政機關之機要人員 (D)財團法人之執行長

【評論內容】9 下列何者為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適用或準用對象?  (A)私立大學校長 

【評論主題】7 我國電業自由化鼓勵民間設立電廠,可能與下列何理論觀點的實踐較有關連? (A)權變理論 (B)新公共行政 (C)新公共服務 (D)新公共管理

【評論內容】7 我國電業自由化鼓勵民間設立電廠,可能與下列何理論觀點的實踐較有關連?  (A)❌權變理論 (B)新公共行政 (C)新公共服務 

【評論主題】21 甲將設有抵押權之土地贈與18歲之乙,並將土地所有權移轉給乙,上開行為均未得乙之法定代理人之同意,請問下列何者正確?(A)贈與契約有效,所有權移轉契約亦有效(B)贈與契約有效,所有權移轉契約無效(

【評論內容】

(1)通說認為:①約定由限制行為人負擔贈與稅之贈與契約或②限制行為能力作為以設定抵押權之土地為標的贈與契約之受贈人(即本題之情形),對於限制行為能力人皆係純獲法律上利益。

(2)蓋就限制行為能力人而言,受贈之土地縱設定抵押權,不動產贈與契約 (債權行為)與實現該贈與契約之不動產物權行為皆屬獲法律上利益。蓋稅捐或抵押權係就不動產本身而發生或設定,得由不動產本身負擔,或就不動產拍賣清償,乃不動產價值問題,限制行為能力人不因此受有法律上不利益,故其受讓不動產所有權行為雖未經法定代理人允許,仍屬有效。

(3)承上述,本例對限制行為能力人乙而言係屬純獲法律上利益,依第77條但書規定,乙與甲締結贈與契約與所有權移轉契約均無須應乙之法定代理同意,是以該二契約均有效

【評論主題】26 稱委任者,謂當事人約定,一方委託他方處理事務,他方允為處理之契約。關於委任人依民法關於委任契約規定所負之義務,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受任人因處理委任事務,而支出必要費用者,委任人負有償還該項

【評論內容】

▨有益費用▸EX.房客在租屋處加裝了飲水機,若房東知道且沒表示反對,租約終止後,房東應付錢(因飲水機增加房子的價值)給房客自己想的例子,有誤再請好心大大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