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ミヤザワ】評論
國家賠償法 第 7 條 國家負損害賠償責任者,應以金錢為之。(A) 但以回復原狀為適當者,得依請求,回復損害發生前原狀。 第 8 條 (B)賠償請求權,自請求權人知有損害時起,因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損害發生時起,逾五年者亦同。 第 9 條 依第二條第二項請求損害賠償者,以該公務員所屬機關為賠償義務機關。 依第三條第一項請求損害賠償者,以該公共設施之設置或管理機關為賠償義務機關;依第三條第二項請.....看完整詳解
【whappy501】評論
(A) 國家負損害賠償責任者,以回...
【加油瑄瑄】評論
關於國家賠償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