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花】評論
8 依照現行法規定,關於行政機關管轄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 同一事件,數行政機關依法均有管轄權時,應由受理在先之機關管轄;不能分別受理之先後者,由 其共同上級機關指定管轄 (由各該機關協議定之) (B) 人民就其依法規申請之事件,發生數行政機關於管轄權有爭議時,得向共同上級機關申請指定管轄, 受理.....看完整詳解
【ミヤザワ】評論
很常錯QQ 來個比較第 13 條(管轄競合)同一事件,數行政機關依前二條之規定均有管轄權者,由受理在先之機關管轄,不能分別受理之先後者,由各該機關協議定之,不能協議或有統一管轄之必要時,由其共同上級機關指定管轄。無共同上級機關時,由各該上級機關協議定之。前項機關於必要之情形時,應為必要之職務行為,並即通知其他機關。--------------------------------------小結:均有管轄權→由受理在先H→(無法分順序)由各該H協議→(不能協議)由其共同上級H指定→(無共同上級)由各該上級H協議 第 14 條(管轄爭議)數行政機關於管轄權有爭議時,由其共同上級機關決定之,無共同上級機關時,由各該上級機關協議定之。前項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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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3 條同一事件,數行政機關依前二條之規定均有管轄權者,由受理在先之機關管轄,不能分別受理之先後者,由各該機關協議定之(A),不能協議或有統一管轄之必要時,由其共同上級機關指定管轄。無共同上級機關時,由各該上級機關協議定之。前項機關於必要之情形時,應為必要之職務行為,並即通知其他機關。第 14 條數行政機關於管轄權有爭議時,由其共同上級機關決定之,無共同上級機關時,由各該上級機關協議定之。前項情形,人民就其依法規申請之事件,得向共同上級機關申請指定管轄,無共同上級機關者,得向各該上級機關之一為之。受理申請之機關應自請求到達之日起十日內決定之。(B)在前二項情形未經決定前,如有導致國家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