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1 甲繼承父親座落新北市未經合法登記,亦無合法建造執照及使用執照之房屋,新北市政府已以甲為受文者寄發「違章建築拆除通知書」,逕認定該房屋為依法不得補辦建造執照手續之違章建築,將於該 通知書所載期日予以拆除。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該「違章建築拆除通知書」係具有確認及下命性質之行政處分
(B)甲如不服該「違章建築拆除通知書」,於系爭房屋未遭拆除前,可向內政部提起訴願
(C)鄰人乙如發現該「違章建築拆除通知書」所記載房屋座落地址誤植為其所有房屋,於執行程序終結 前,得依行政執行法第9條向新北市政府聲明異議
(D)承上,鄰人乙如主張該「違章建築拆除通知書」為無效行政處分,得逕向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起確 認行政處分無效訴訟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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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蝦皮:教育學程考題彙編(教】評論

XD承上,鄰人乙如主張該「違章建築拆除通...

Chuang Alzhei】評論

d確認行政處分無效之訴訟,須已向原處分機...

花花】評論

D 行政訴訟法6確★★★★★★★★★★,...

ningning】評論

B訴願法不服縣(市)政府之行政處分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