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珠奶茶】評論
(A)行政程序法 第 51 條行政機關對...
【移民今年一定要上榜!!!】評論
(D)人民應該先依訴願法第2條規定,提起課予義務訴願,再依行政訴訟法第5條規定,提起課予義務訴訟
【Decade】評論
(A) 除法規另有規定外,內政部移民署至遲應在四個月內處理終結該申請案件行政程序法 第 51 條行政機關對於人民依法規之申請,除法規另有規定外,應按各事項類別,訂定處理期間公告之。未依前項規定訂定處理期間者,其處理期間為二個月。行政機關未能於前二項所定期間內處理終結者,得於原處理期間之限度內延長之,但以一次為限。(B) 甲向內政部提起訴願,請求內政部移民署應於一定期限前作出准駁決定訴願法 第 2 條人民因中央或地方機關對其依法申請之案件,於法定期間內應作為而不作為,認為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亦得提起訴願。前項期間,法令未規定者,自機關受理申請之日起為二個月。(C) 甲係基於法規之申請,如以掛號郵寄方式向行政機關提出...
【cexda5566】評論
依照內政部移民署各類人民申請案件處理時限表,規定是14天內要處理耶,這樣A選項的4個月不應該也是錯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