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0 依現行法規定,就違反地方自治事項之行政業務者,縣(市)規章可規定之不利處分,不包含下列何者?
(A)斷水斷電
(B)新臺幣10萬元以下罰鍰
(C)勒令停工
(D)吊扣執照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732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世事兩茫茫】評論

(A)行政執行法第 28 條直接強制方法如下:一、扣留、收取交付、解除占有、處置、使用或限制使用動產、不動產。二、進入、封閉、拆除住宅、建築物或其他處所。三、收繳、註銷證照。四、斷絕營業所必須之自來水、電力或其他能源。五、其他以實力直接實現與履.....看完整詳解

whappy501】評論

自治條例應分別冠以各該地方自治團體★★★...

移民今年一定要上榜!!!】評論

(A)斷水斷電是行為、不行為義務的直接強制方法行政執行法第 27 條依法令或本於法令之行政處分,負有行為或不行為義務,經於處分書或另以書面限定相當期間履行,逾期仍不履行者,由執行機關依間接強制或直接強制方法執行之。前項文書,應載明不依限履行時將予強制執行之意旨。第 28 條前條所稱之間接強制方法如下:一、代履行。二、怠金。前條所稱之直接強制方法如下:一、扣留、收取交付、解除占有、處置、使用或限制使用動產、不動產。二、進入、封閉、拆除住宅、建築物或其他處所。三、收繳、註銷證照。四、斷絕營業所必須之自來水、電力或其他能源。五、其他以實力直接實現與履行義務同一內容狀態之方法。(B、C、D)地方制度法 第 26 條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