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關於立法院議案審議程序中「第二讀會」的進行,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第二讀會時,應朗讀議案,依次或逐條提付討論
(B)第二讀會時,可就審查意見或原案要旨,先作廣泛討論
(C)第二讀會是於討論各委員會審查之議案時進行
(D)議案於完成二讀之後,原提案者可以經院會同意後撤回原提案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634123
統計:A(257),B(311),C(560),D(1955),E(0)

用户評論

陳安】評論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12條第1項: 議案於完成二讀前, 原提案者得經院會同意後撤回原案

阿財】評論

所以進入二讀會以後的議案就不能撤回,對嗎?

加油! 再加油!! 逆轉勝】評論

第二讀會是於討論各委員會審查之議案時進行,或經院會議決不經審查逕付二讀之議案時行之。議案於完成二讀之前,原提案者可以經院會同意後撤回原提案。

小米寶】評論

第 12 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