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關於立法院議案審議程序中「第二讀會」的進行,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第二讀會時,應朗讀議案,依次或逐條提付討論
(B)第二讀會時,可就審查意見或原案要旨,先作廣泛討論
(C)第二讀會是於討論各委員會審查之議案時進行
(D)議案於完成二讀之後,原提案者可以經院會同意後撤回原提案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634123
統計:A(257),B(311),C(560),D(1955),E(0)

用户評論

【用戶】陳安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12條第1項: 議案於完成二讀前, 原提案者得經院會同意後撤回原案

【用戶】阿財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所以進入二讀會以後的議案就不能撤回,對嗎?

【用戶】加油! 再加油!! 逆轉勝

【年級】大四下

【評論內容】第二讀會是於討論各委員會審查之議案時進行,或經院會議決不經審查逕付二讀之議案時行之。議案於完成二讀之前,原提案者可以經院會同意後撤回原提案。

【用戶】阿財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所以進入二讀會以後的議案就不能撤回,對嗎?

【用戶】小米寶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第 12 條                ...

【用戶】加油! 再加油!! 逆轉勝

【年級】研一上

【評論內容】第二讀會是於討論各委員會審查之議案時進行,或經院會議決不經審查逕付二讀之議案時行之。議案於完成二讀之前,原提案者可以經院會同意後撤回原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