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3 關於行政處分之撤銷,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稽查人員至新竹市出差時,對任意棄置廢棄物之民眾作成裁罰處分,該處分無須 撤銷
(B)主管機關未給予相對人陳述意見之機會,即作成裁罰處分時,該處分為得撤銷
(C)教育部核可申請人升等為副教授,卻未發給副教授證書,該升等處分為得撤銷
(D)工廠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直轄市政府即許可其營業,該許可處分為得撤銷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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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Wei】評論

C.按行政程序法第111條第2款之規定,★★...

喊涵】評論

行政程序法第111 條規定:

InIRO Bear】評論

23 關於行政處分之撤銷,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f46791957】評論

(A)(B)(D)為可補正的有瑕疵之行政處分,(C)為無效之行政處分。行政處分之成立:   1  行政處分的「成立」,是屬於行政處分是否存在的問題。   2  行政處分的「是否無效」,是屬於行政處分在「效力」上有或無的問題。   3  行政處分的違法,是屬於行政處分對或錯的問題。      但是,違法的行政處分在未撤銷之前,仍具有法律效力。      無效的行政處分,縱使未被撤銷,也不發生行政處分效力。行政處分之更正   1  行政處分如有誤寫、誤算、其他的顯然錯誤者,      則處分機關得隨時或依申請加以更正。   2  更正,應附記於原處分書及其正本,如不能附記者,應製作更正書,以書面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