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0 所謂「私不舉,官不究」是指司法機關在適用法律時,那一種原則的表現?
(A)一事不二罰原則
(B)一事不再理原則
(C)法官不得類推適用
(D)不告不理原則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非常簡單0.968328
統計:A(58),B(143),C(44),D(7521),E(1)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行為能力 / 權利能力、釋字第 485 號、判決確定後的救濟管道只有再審及非常上訴

用户評論

黃依依】評論

告訴人(通常為被害人)未提起告訴,則檢察官亦不得主動發動偵查程序,因此稱為「不告不理原則」。

成大】評論

你都不舉發提起告訴了 我還理你幹嘛?不告 不理

f46791957】評論

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268條:法院不得就未經起訴之犯罪審判。所謂「不得自行審判」:即指法院適用法律完全處於被動。換言之,即使法院明知有違法情事發生,未經合法起訴亦不能自動審理案件,並適用法律而為裁判。因此,不告不理原則,又稱:法院不得自行審判。法院非經當事人之請求,不得自行審判。在民事案件上,所謂當事人,乃指有請求權人(原告)至該管法院起訴被告。或是,被告向該管法院提出反訴(抗辯權)。至於,刑事案件:是由檢察官提起公訴,或被害人自訴。

GRACE】評論

私不舉,官不究

外星人】評論

不告不理:        人民或檢察官未向法院提出訴訟,法官不可以主動對案件進行審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