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akj11115】評論
民法13條第3項,未成年人已結婚者,有行為能力。如題,19歲喪夫之甲,院字第468號,未成年婦女已結婚者有行為能力,不因夫之死亡而同喪失。
【Allan Pan】評論
這題讓我猶豫了一下,因為繼承而得的不動產,未經登記前是不能處份的
【巴德】評論
to3F我也是考慮到同樣的問題所以選了(C)因為題目中未提到甲是否有登記
【估拉可】評論
買賣契約不以有處分權為必要,所以即使是無權處分,該買賣契約還是有效。就算把這題題目換成 : 甲以自己名義出賣乙之某物......,債權契約仍然有效。
【Ice澗天sea】評論
關於3F、4F之疑慮:「債權行為」與「物權行為」買賣契約為債權行為而非物權行為,即買賣契約並非處分行為,故此題所問與甲是否有處分權無關,「債權行為」:甲與乙訂立買賣契約「物權行為」:甲將不動產小套房移轉登記於乙 (民法§758Ⅰ:不動產物權,依法律行為而取得、設立、喪失及變更者,非經登記,不生效力。)若小套房已經登記,甲有處分權 → 甲與乙訂立買賣契約之債權行為有效。 甲將不動產小套房移轉登記於乙之物權行為有效。若小套房未經登記,甲無處分權 →甲與乙訂立買賣契約之債權行為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