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愛阿,阿愛我】評論
第180條給付,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請求返還:一、給付係履行道德上之義務者。二、債務人於未到期之債務因清償而為給付者。三因清償債務而為給付,於給付時明知無給付之義務者。 四、因不法之原因而為給付者。但不法之原因僅於受領人一方存在時,不在此限。
【sherryyyy2013】評論
(A)事實行為
【breadrabbitki】評論
不當得利是自然事實吧!
【A】評論
不當得利是無法律上的原因而為的給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