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憤怒鴿】評論
共有概念:物權篇所講的「共有」,泛指「分別共有」,若是公同共有關係,一定會明文講公同共有。
【黃依依】評論
A 1151
【風】評論
請問B是?
【周華容】評論
A-第 1151 條:繼承人有數人時,在分割遺產前,各繼承人對於遺產全部為公同共有。B-第 1017 條第1項:夫或妻之財產分為婚前財產與婚後財產,由夫妻各自所有。不能證明為婚前或婚後財產者,推定為婚後財產;不能證明為夫或妻所有之財產,推定為夫妻共有。C-第 812 條:動產與他人之動產附合,非毀損不能分離,或分離需費過鉅者,各動產所有人,按其動產附合時之價值,共有合成物。前項附合之動產,有可視為主物者,該主物所有人,取得合成物之所有權。D-第 813 條:動產與他人之動產混合,不能識別,或識別需費過鉅者,準用前條之規定。
【憤怒鴿(103三等地政及格】評論
共有概念:物權篇所講的「共有」,泛指「分別共有」,若是公同共有關係,一定會明文講公同共有。C選項-民法8121.我拿您的龍形雕刻品,用三秒膠和我的人形雕刻品黏在一起,兩個動產變成一個動產,形成龍騎士雕刻品,若分離恐毀損之,故我.....看完整詳解
【abreat005】評論
公同共有 : 基於其公同關係,而共有一物者,各公同共有人沒有應有部分。分別共有:數人按其應有部分,對於一物有所有權者,為共有人。
【南極熊】評論
請問B選項,如果不能證明的話,要怎麼知道分別共有的應有部分
【雅馨】評論
法定財產制第 1017 條 ......不能證明為夫或妻所有之財產,推定為夫妻共有。共同財產制第 1031 條 夫妻之財產及所得,除特有財產外,合併為共同財產,屬於夫妻公同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