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9 夫妻法定財產制消滅時,下列於婚姻關係中所得之財產,何者為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之財產計算標的?
(A)慰撫金
(B)薪資
(C)繼承之財產
(D)受贈之財產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894267
統計:A(12),B(702),C(42),D(29),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物權債權之效力及時效中斷

用户評論

Sunny Boo】評論

1030-1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夫或妻現存之婚後財產,扣除婚姻關係存續所負債務後,如有剩餘,其雙方剩餘財產之差額,應平均分配。但下列財產不在此限: 一、因繼承或其他無償取得之財產(ex受贈)。 二、慰撫金。 依前項規定,平均分配顯失公平者,法院得調整或免除其分配額。 第一項請求權,不得讓與或繼承。但已依契約承諾,或已起訴者,不在此限。 第一項剩餘財產差額之分配請求權,自請求權人知有剩餘財產之差額時起,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起,逾五年者,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