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5 依民法之規定,關於消滅時效之敘述,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請求權已經時效消滅,債務人以單方行為承認該債務者,即不得以不知時效為由,而拒絕履行該債務
(B)時效期間得以法律行為加長或減短之
(C)請求權於時效完成後,請求權歸於消滅
(D)時效完成後,因時效受利益之人得拋棄時效之利益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困難0.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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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蝦皮:教育學程考題彙編(教】評論

X(A)請求權已經時效消滅,債務人以單方...

wak4763987】評論

C應該只是效力減損

jeff340606】評論

抗辯權發生債權沒有消滅 

f46791957】評論

※補充概念:民法規定,關於「時效」之敘述:一、時效(一)定義  1  係指特定法律關係或事實,經過一定的時間之後,即發生一定的法律效果。  2  法治國家為了維持法律秩序的安穩狀態,針對各種權利的行使,須符合      明確性和可預見性,因此,權利的行使應有「權利行使之時效」。(二)分類  1  消滅時效   (1)定義        在一定的時間內,請求權繼續不行使而,造成請求權罹於減損或消滅。        民法第128條:         消滅時效,自請求權可行使時起算。         以不行為為目的之請求權,自為行為時起算。        民法第125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