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9 法院於審理繼承事件中,進行 DNA 檢驗以確認血緣關係之行為,屬法律適用過程的何種活動?
(A)認定事實
(B)解釋法律要件
(C)涵攝事實與法律要件得出法律效果
(D)執行法律效果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790135
統計:A(5286),B(100),C(1231),D(72),E(1)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行為能力 / 權利能力

用户評論

dog75628】評論

涵攝在法律上的用語是「視為」「視為」係指本來不是如此,但法律將之視同如此,而賦與其法律上相同的效力,講白話就是「把假的當做真的」既然驗DNA確認血緣關係是「真的」,那就是用事實構成的法律要件,而非用涵攝事實構成法律要件如果用涵攝事實為法律要件,你就會聽到法官表示:你不敢驗DNA就表示你心虛,那我就將這孩子視為你的親生骨肉啦!(見鬼!哪個法官會這麼判?!)我的理解是這樣,有誤請指正

體能一定要過】評論

想知道這題的考點跟會不會把工作做錯,有什麼關聯(純粹想知道)

平,四等消防】評論

10樓解釋,易懂

f46791957】評論

法律的適用其實就是一種「涵攝」的過程。換言之,即是以三段論法的方式,將作為大前提的法規範(構成要件+法律效果),套用到作為小前提的具體事實中,以尋求具體事實是否與法規範相符,而足以得出具體事實符合法規範的構成要件,故須產生法規範所預設的法律效果之最終結論。

109初等奪榜~ cont】評論

TO樓上~^__^涵攝應該是把「具體事實」 (小前提)套用到「法律構成要件」 (大前提)上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