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D】評論
教育優先區計畫之補助款項,以辦理下列八項建設及活動為主(執行工作項目):(一) 開辦國小附設地區性幼稚園。(二) 推展親職教育及學校社區化教育活動。(三) 補助文化不利地區學校學習輔導及發展教育特色。(四) 充實原住民教育文化特色及設備器材。(五) 修繕偏遠或離島地區師生宿舍。(六) 興建學校社區化之活動場所。(七) 補助交通不便地區學校交通車。(八) 供應地區性學童午餐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