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IG】評論
輻射防護管理組織及輻射防護人員設置標準 附表一貳、醫療院所一、從事放射診斷、核子醫學、放射治療三項診療業務者。至少配置輻射防護師一名、輻射防護員二名。從事核子醫學業務,並設有迴旋加速器或使用之放射性物質活度達1.11×109Bq以上之高劑量治療者,應至少再配置輻射防護師一名。從事放射治療業務,並設有質子加速器者,應至少再配置輻射防護師一名。 因此1師2員+1師=2師2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