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標竿直跑】評論
羅吉斯在《學習的自由》(Freedom to Learn)一書中,提出人本學習的重要原則如下:一、人類具有學習的潛能,對於環境的好奇,會促進學習與發展。二、教材必須在學生感到與自己的目的相關連時,才會產生有意義的學習。三、凡是學習會威脅自我組織及自我知覺的改變時,會被拒絕學習。當外在威脅降低到最小程度時,才會被接受與同化,學習才能進步。四、許多有意義的學習,是經由「實作」中獲得,而「錯誤」是學習歷程中必經的,只要檢討改進,就會有所得。五、當學生能主動參與學習歷程時,學習才會進步。六、自發性的學習,同時包含「智能」和「情意」的全人式學習,這種學習最持久也最廣博。七、獨立性、創造力及自信心的增進,植基於自我批評和自我評價,他人的評鑑則是次要的。在自由的氣氛下,才能綻放創造的花朵。八、最有用的社會化學習,是學習歷程的學習,經由不斷的經驗統整和自我改變,可以培養獨立自主、積極自律的人格。羅吉斯(Carl R. Rogers)為人本主義創始人之一,是人本心理治療(humanistic psychotherapy)一派的創始人,將其心理治療法稱為當事人中心治療法(person-centered therapy)或個人中心治療法是非指導式諮商理論的宗師(非指導式諮商是由當事者來述說的諮商方式)主張學生中心教育(learner-centered education)和自由學習(freedom to learn)當事人中心治療法的三種基本條件,亦也是教師應具備的條件:真誠一致(congruence)無條件積極關注(unconditional positive regard)同理心(移情,empathy)資料來源:https://app./item/1825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