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spiration】評論
(A)直轄市:直轄市法規 (B)縣(市):縣(市)規章 (C)鄉(鎮、市):鄉(鎮、市)規則規約(D)應分別冠以各該地方自治團體之名稱
【沈裕憬】評論
地方制度法 第26條第1項自治條例應分別冠以各該地方自治團體之名稱,在直轄市稱直轄市法規,在縣(市)稱縣(市)規章,在鄉(鎮、市)稱鄉(鎮、市)規約。
【鬼斗哥】評論
規則是行政機關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