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lugTina】評論
還有這個!!!哈哈哈 居然簡任第十職等及警監四階以下未涉及國家安全機密之公務員及警察人員赴大陸地區作業要點二、公務員及警察人員所任職務之職務列等最高在簡任第十職等及警監四階 以下或職務等級相當簡任第十職等以下,且未涉及國家安全機密申請赴 大陸地區者(以下簡稱申請人),依本要點規定辦理。 公務員及警察人員經遴派或同意赴大陸地區出席專案活動或會議及從事 與業務相關之交流活動或會議,應經所屬中央機關、直轄市、縣(市) 政府或授權機關同意或核定。
【blabla】評論
謝謝樓上!! 找的到也是蠻強的XD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