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 三十歲受監護宣告之甲,某日於回復正常意識但尚未撤銷監護宣告之情況下,得其法定代理人之允許,與乙訂立房屋租賃契約,該法律行為之效力為:
(A)因甲已得其法定代理人之允許,故有效
(B)因甲為無行為能力人,故無效
(C)效力未定,若甲之法定代理人事後承認,則有效
(D)有效,但其法定代理人得撤銷之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5
統計:A(3),B(3),C(0),D(0),E(0)
用户評論
【曾凱琳】評論
第 15 條 受監護宣告之人,無行為能力。第 75 條 無行為能力人之意思表示,無效;雖非無行為能力人,而其意思表示,係在無意識或精神錯亂中所為者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