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2 依鐵路法,未經許可在車上或站區內向旅客或公眾募捐、銷售物品之行為者,可處新臺幣多少罰鍰?
(A).一千五百元以上七千五百元以下罰鍰
(B).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鍰
(C).一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鍰
(D).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鍰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非常簡單0.908557
統計:A(1083),B(58),C(21),D(30),E(0)

用户評論

【用戶】Jhih-ren LI

【年級】國三上

【評論內容】法條是不是有改過???

【用戶】考回中部 阿bye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法規已修改:建議修改如下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千五百元以上七千五百元以下罰鍰:一、列車行駛中,攀登、跳車或攀附隨行。二、列車行駛中,坐立出入臺階或妨礙關閉或擅自開啟車門不聽禁止。三、無故滯留或乘坐於不提供載客服務之車廂或機車,致生危害安全之虞,不聽勸離。四、不按規定處所出入車站或上下車,不聽勸阻。五、未經許可在車廂或站區內向旅客或公眾募捐、銷售物品或散發廣告物品,不聽勸阻。六、拒絕鐵路站車人員查票。七、於車廂或站區隨地吐痰、檳榔汁、拋棄紙屑、任意張貼物品或其他未經允許書寫、污穢車廂、站區  或路線設備之行為。八、未經許可或未依鐵路機構規定攜帶動物進入站區或車廂,不聽勸阻。九、未經許可在...

【用戶】愛新覺羅載湉

【年級】研一上

【評論內容】鐵路法 【修正日期】民國105年10月21日 【公布日期】民國105年11月9日第71條(罰則)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千五百元以上七千五百元以下罰鍰:   一、列車行駛中,攀登、跳車或攀附隨行。   二、列車行駛中,坐立出入臺階或妨礙關閉或擅自開啟車門不聽禁止。   三、無故滯留或乘坐於不提供載客服務之車廂或機車,致生危害安全之虞,不聽勸離。   四、不按規定處所出入車站或上下車,不聽勸阻。   五、未經許可在車廂或站區內向旅客或公眾募捐、銷售物品或散發廣告物品,不聽勸阻。   六、拒絕鐵路站車人員查票。   七、於車廂或站區隨地吐痰、檳榔汁、拋棄紙屑、任意張貼物品或其他未經允許書寫、污穢車廂、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