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 對於現行憲法規定與憲政實務的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行政院編列預算時,必須依據憲法第 164 條規定,所編列的教育、科學、文化之經費,在中央不得少於其預算總額百分之十五
(B)行政院如果認為立法院所議決的法律案窒礙難行,欲移請立法院覆議,須先經總統核可始得為之
(C)總統任命行政院院長,須先經立法院同意
(D)為了精簡政府人事,副總統可以兼任行政院院長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43719
統計:A(35),B(148),C(12),D(4),E(0)

用户評論

支持性別/婚姻平權】評論

(D)釋字419 副總統兼任行政院院長違憲?副總統得否兼任行政院院長憲法並無明文規定,副總統與行政院院長二者職務性質亦非顯不相容,惟此項兼任如遇總統缺位或不能視事時,將影響憲法所規定繼任或代行職權之設計,與憲法設置副總統及行政院院長職位分由不同之人擔任之本旨未盡相符。引發本件解釋之事實,應依上開解釋意旨為適當之處理。

謝睿睿】評論

得經總統之核可,如果不想就請辭

YUZIKU】評論

還是看不懂A是錯在哪?

冠逸】評論

(A)行政院編列預算時,必須依據憲法第 164 條規定,所編列的教育、科學、文化之經費,在中央不得少於其預算總額百分之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