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toshi
【年級】大四上
【評論內容】1.下列關於我國刑法上的正當防衛之敘述,何者錯誤?(A)係因避免自己或他人生命、身體、自由、財產之緊急危難而出於不得已之行為(B) 無須考慮法益衡量(C) 不能對動物之行為主張(D) 屬性上為阻卻違法事由初等/五等/佐級◆法學大意- 100年法學大意精選題庫2#4059 答案:AEnnis Jang 高一上 (2011/12/21 00:17):5人 A- 緊急避難的解釋正當防衛的說法為------對於現實不法之侵害,為防衛自己或他人之權力所為之行為2.小芬與秀玲素來不睦,某日小芬帶著鬥牛犬出門逛街,看見秀玲迎面而來,便放開牽繩致使鬥牛犬攻擊秀玲,秀玲慌亂之中以高跟鞋踹鬥牛犬致使其門牙斷裂,小芬訴請秀玲賠償該犬之醫藥費1000 元,則秀玲應如何主張始可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