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lbourne】評論
比例原則係國家在實施公權力的作為,要求「方法與目的」之均衡,以保護人民的權利免於遭受國家的過度侵害,又稱「禁止過度原則」。人民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處以罰鍰時,應依適合性、必要性與狹義比例性衡量,使責罰相當。
【金榜題名】評論
(一)明確性原則,係指法治國家之行為,應具有預見可能性,衡量可能性和審查可能性。(A)非正確選項。(二)公益原則,係指國家及其他公權力主體之行為,不論是以公法或私法的形式為之,均應維護公共利益,始具有正當性及合法性。(B)非正確選項。(三)比例原則,於行政罰法之領域係指人民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處以罰鍰時,應根據違反義務情節之輕重為之,使責罰相當。(C)為本題正確選項。(四)信賴保護原則,係指基於法安定性,對於授益行政處分之撤銷(或廢止),法規之廢止或變更等,應考慮補償相對人信賴公權力措施有效存續而有所規劃等之利益損失,(D)非正確選項。
【【站僕】摩檸Morning】評論
原本題目:3 人民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處以罰鍰時,應根據違反義務情節之輕重為之,使責罰相當。主要係基於下列何一法律原則?(A)明確性原則 (B)公益原則 (C)比例原則 (D)信賴保護原則修改成為3 人民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處以罰鍰時,應根據違反義務情節之輕重為之,使責罰相當。主要係基於下列何一法律原則?(A)明確性原則 (B)公益原則 (C)比例原則 (D)信賴保護原則
【張一中】評論
1.適當性、合目的性(採取手段與所欲維護公益有相當關聯)2.最小侵害性、必要性(採取之手段必須從侵害最小的開始實施)3.衡平性、狹義比例性(所欲維護公益≒所侵害之私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