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2 依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之規定,公共危險物品之製造場所,其外牆與廠區外鄰近收容人數為 300 人之零售市場,至少應有多少公尺以上之安全距離?
(A)10
(B)20
(C)30
(D)50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460674
統計:A(10),B(20),C(41),D(18),E(0)

用户評論

【用戶】mai383

【年級】國三上

【評論內容】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第13條n  六類物品製造場所,其外牆或相當於該外牆之設施外側,與廠區外鄰近場所之安全距離如下:n  一、與下列場所之距離,應在五十公尺以上:n  (一)古蹟。n  (二)設備標準第十二條第二款第四目所列場所。n  二、與下列場所之距離,應在三十公尺以上:n  (一)設備標準第十二條第一款第一目至第五目、第七目、第二款第一目、第二目及第五目至第十一目規定之場所,其收容人員在三百人以上者。n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第12條n  各類場所按用途分類如下:n  一、甲類場所:n  (一)電影片映演場所(戲院、電影院)、歌廳、舞廳、夜總會、俱樂部、理容院(觀光理...

【用戶】teemo0813

【年級】國二上

【評論內容】第 13 條 六類物品製造場所,其外牆或相當於該外牆之設施外側,與廠區外鄰近場所之安全距離如下:一、與下列場所之距離,應在五十公尺以上:(一)古蹟。(二)設備標準第十二條第二款第四目所列場所。二、與下列場所之距離,應在三十公尺以上:(一)設備標準第十二條第一款第一目至第五目、第七目、第二款第一目  、第二目及第五目至第十一目規定之場所,其收容人員在三百人以  上者。(二)設備標準第十二條第一款第六目、第二款第三目及第十二目規定之  場所,其收容人員在二十人以上者。三、與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儲存或處理場所、加油站、  加氣站、天然氣儲槽、可燃性高壓氣體儲槽、爆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