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喬治小肥肥貓】評論
公司法 第192條 第1項:公司董事會,設置董事不得少於三人,由股東會就有行為能力之人選任之。
【鄭聖勳】評論
有限公司最多三人股份有限公司最少三人
【ellie】評論
公司董事會,設置董事不得少於三人,由股東會就有行為能力之人選任之公司董事會,設置董事不得少於三人,由股東會就有行為能力之人選任之n。n公司得依章程規定不設董事會,置董事一人或二人。置董事一人者,以其n為董事長,董事會之職權並由該董事行使,不適用本法有關董事會之規定n;置董事二人者,準用本法有關董事會之規定。n。公司董事會,設置董事不得少於三人,由股東會就有行為能力之人選任董事一人或二人。置董事一人者,以其為董事長,董事會之職權並由該董事行使,不適用本法n;置董事二人者,準用本法有關董事會之規定。n公司得依章程規定不設董事會,置董事一人或二人。置董事一人者,以其n為董事長,董事會之職權並由該董事行使,不適用本法有關董事會之規定n;置董事二人者,準用本法有關董事會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