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6.主張法律乃權勢階級者按其有利角度制定而成,而法院或警察只是執行法律的機構。此主張偏向哪種理論?
(A)緊張理論
(B)標籤理論
(C)社會控制理論
(D)理性選擇理論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400568
統計:A(2),B(141),C(153),D(12),E(0)

用户評論

【用戶】豈几崴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標籤理論源自於芝加哥學派的象徵互動理論,主要代表人物為李默特與貝克等人,本理論強調社會群體之反應對於個人人格、心態行為之影響。(一)標籤理論之犯罪定義 1.如前述,本理論運用互動論來定義犯罪,只是並不承認有「本質上犯罪」之行為存在,學者艾力克森認為:「偏差行為並非某種行為的本質,而是直接或間接觀察者加諸於該行為者」,進一步地說明,偏差行為之所以「偏差」,完全取諸於他人的負面反應,而與行為之本質無關。2.另外,貝克認為偏差行為並非一個人行為的本質,而是他人很成功地將規範和懲罰引用至「違法者」的結果。偏差行為者是標籤很成功地被引用之人;而偏差行為則是被標籤為偏差行為者之行為。(二)標籤理論中差別執法之概念...

【用戶】Elean Xiao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我想主要是因為這個吧~烙記:公共的譴責在標籤過程中是重要的角色。例如,犯罪者在公開的審判程序中被定罪而判刑,目的就是要將犯罪人的烙記加在上面,並公開的向社會宣佈犯罪人將自社會中被隔離。從此,他可能無法享有常人所有的利益。學者將此過程稱之為「身份貶低儀式」,而儀式後的烙記則為個人的主要身分。該身分將會變成他的一個特徵,而且幾乎無法改變,無論他如何努力,他將永遠會從事犯罪的行為。

【用戶】Candy Cheng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標籤理論(labeling theory) 社會控制造成偏差行為, 偏差來自於社會互動, 被定義而被標籤化.